中国历史上宦官专制的又一高峰——明朝

宦官是中国特有的一个类别。在中国历史上,宦官在封建政权中一直扮演着可有可无的重要角色。很多朝代都有宦官,宦官和外戚的专制权力一直是封建历史上最大的两个因素,甚至超过外敌。

明朝锦衣卫

中国的宦官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一直到清朝都没有停止过。其中“东汉、唐朝、明朝宦官受害最深”,尤以明朝为甚。很多明清史家评论明朝是被宦官害死的。虽然这种说法过于绝对,但毫无疑问,宦官的专制权力激化了明朝的各种矛盾,加速了明朝的灭亡。纵观历史,不同的制度在不同的朝代和时期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宦官制度也不例外。作为历史上第三次宦官专政,明代的宦官制度也有自己的特点:

1.宦官众多,机构繁杂。

由于明朝宦官众多,多达十几万人,管理宦官的机构非常庞大。仅仅从二十四衙门(“二十四衙门”是十二监、四司、八局的统称),就足以让人眼花缭乱。司礼监是二十四衙门的长官,是整个宦官体系中最有权力的人。李思监有权回答大臣和大臣的所有奏折,宣讲和宣布命令,还兼顾其他宦官要职的职权。除了二十四府之外,宦官还掌管内府的十个仓库和一个或多个住宅、作坊、工厂,设立东厂、西厂、内厂等。,变得自成一体,像中央* * *一样,四通八达,像蚂蚁一样爬过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要机关的山头。

2.宦官的权力受制于皇权,宦官的命运取决于君主。从宦官权力的来源来看,明朝的宦官自始至终都是皇帝赋予权力的,虽然有时候皇帝会不自觉地赋予宦官权力。因此,明代宦官的权力受到皇权的制约,无论宦官多么强大,都不能与皇权发生冲突,宦官的活动范围必须在皇权允许的范围内。皇帝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宦官的权力,自由地把它收起来。所以明代宦官祸虽凶,但并没有像汉末、中晚唐那样,达到皇帝废立、生死可操于手中的地步。而且明朝的宦官就像寄生虫一样。当他们的“主人”皇帝去世,或突然变得愤怒,宦官的权力突然消散,如知望,刘瑾,鲍锋和魏忠贤。有一段时间,他们玩弄权术,皇帝做了招牌,但是招牌丢了或者皇帝变脸了,就只能砍杀太监了。

3.宦官和外交大臣的关系很复杂。

根据《大明法》的规定:“凡衙门官员与内府官员交好,泄事作弊,助同戏子者斩首,妻离子散安置三千里。”这一规定直接针对朝臣宦官勾结,危害皇权。然而,随着皇帝将一些权力移交给宦官,宦官们不得不与外交大臣联系,以便开展他们的正常工作。所以《大明法》的这一规定根本无法实施,也因此无法减少宦官之祸。由于明朝宦官的权力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极大地威胁到了外大臣的权力,甚至直接掌握了原本由外大臣掌握的权力,所以掌权的外大臣和宦官之间必然会滋生矛盾,他们之间的斗争非常激烈。但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斗争,也有合作,这就使得宦官与外交大臣的关系变得复杂。一方面,外交大臣或通过奏折说服皇帝约束宦官权力,或直接参与同宦官权力的斗争,如林东党员。另一方面,外交大臣要想有效地开展工作,就必须与宦官合作,取得他们的支持。如《万历志》中的张,从新政实施到整个政治生涯,都与保持着合作关系。

4.——有些贤惠的宦官积极有为。

历史上确实有一些宦官在掌权后* * *陷害忠良,甚至挟天子以令诸侯,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但并不是所有的太监都像魏忠贤一样,对社会有负面影响。还有一些品德高尚的宦官,他们政治上积极进取,克己奉公,积极参政议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太监张勇协助王守仁惩罚刘瑾和镇压王宁的叛乱。在这个过程中,他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的政治工作得到了人们的赞扬和国王的奖励。在明朝的历史上,不仅大臣与恶宦官之间存在矛盾,宦官之间也存在矛盾。于是,一些贤德的宦官加入了外大臣集团,他们积极配合外大臣打击邪恶的宦官。而且还积极配合外长,这在政治上也是很有前途的。宦官是明代政治的主要特征之一,在明朝中后期更加极端。他们干预的范围逐渐渗透到政治、经济、司法、军事等各个领域,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国家的命脉。当然,这必然会对明朝的发展和灭亡产生严重而重大的影响。

韦锦益飞鱼套装

第一,政治表现:

明代宦官参与国事,主要是通过礼监。司礼监和内阁是明代辅助皇权专制运行的两个机构。一般情况下,李思主管和内阁、* * *共同发挥决策职能,被认为是中央机构运行的常态。到了明代,奏折的批文首先由内阁用小票子起草,就成了“草案”。然后,不是皇帝的书法,而是李思监中的宦官批准,成为“朱批”。所谓“朱批”,相当于现在的印章。朱的审批权是皇帝的权利,也是明朝的最后一道程序。批准朱之后,就意味着最后的决定权,这个至高无上的权利本该由皇帝来完成,后来却落到了内廷手里。所以宦官可以干预和操纵中央机密的权力。明朝宦官也干预察举用人权。按照朝廷的规定,很多官职都是由宦官推荐任命的,甚至内阁大臣的任命也往往需要礼仪监督的批准。正因为如此,才有很多臣子醉心于形势,谄媚阉割的权力,在魏忠贤当政时自称“门下”、“晚生”,从“内阁、六部,到四面八方的督抚、督抚,有所谓“五虎”、“五虎”、“十狗”、“十子”、“四十孙”,真是厉害。

二、经济表现:

一方面,宦官作为皇帝的奴仆,管理着皇家产业;另一方面,他作为皇帝的特派员,监督甚至直接管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国家财政税务机关。如管理黄庄、上林苑、牧马草原、制造、仓储、税务等。,并经常担任矿监、税使、采购、织造、城船提督、监管仓库等职。明代织造指丝织,主要用于宫廷和官员。洪设苏州织造,属地方官管辖。永乐年间,开始派宦官荣拓生监国。为了满足皇族的享受或者充实自己的腰包,往往超出平时的数额,宗教的绸缎成为了江南之害。金库主要指内金库和太仓银金库。内仓的承运仓最有名,有太监一人,侍从、太监十余人,监、督数十人。所有的金银、纱布、玉带、象牙、玛瑙、宝石和珍珠都存放在这个金库里。太仓银库是国库,由户部管理,但宦官往往以圣旨的名义支取太仓银。天启时,魏忠贤利用太监屠文赋、太仓总督、工部节度使库,实际控制国库。结果,宦官操纵政府财政,在国家经济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司法表现:

明代宦官参与司法主要凭借其特殊的司法组织,如东厂、西厂、内厂。东厂控制的锦衣卫可以说是东厂的扩张和延伸,太监没有锦衣卫是无法参与司法的。明代宦官对司法的干预表现在多个方面。明代的司法调查机关包括厂卫和军分区。军分区主要负责北京治安的巡逻和一般案件的侦查,厂卫负责政治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东昌建立之初,主要任务是司法调查。英宗以后,东厂的势力不断扩大,调查范围也更加广泛。东厂逮捕的重刑犯一般关押在厂内监狱,轻罪犯和干公司关押在厂外的替代监狱。在押囚犯往往不等司法判决就被太监杀死。在审判方面,明朝法律规定,需要审查的案件,由三律司执行。同时沿袭历代录囚制度,由皇帝亲自或派官员打听犯人情况,决定监所。期中后,太监必须参加复弓和囚录。而且明朝皇帝为了进一步控制司法,还规定了除普通审判之外的特殊审判制度,大审、热审由太监代表皇帝主持。东昌独任的案子,完全由知府太监定案宣判。一般案件的审理,东昌一审是终审。至于东厂管辖的大案要案和宦官参与三法司联合审理的案件,最终裁决权名义上属于皇帝,实际上掌握在宦官手中。总之,重案已经归厂卫管辖,更重要的案件由三司审理,由宦官审查,宦官还控制专门的审判,所以最高的皇权通过宦官的活动体现在司法中。四。军事性能:

军事方面,明代宦官不仅可以担任京营提督,还可以担任军监、镇守、守备等军事职务,甚至有自己的“内功”,在国家军事中占有相当的权利。宦官是皇帝的奴仆,掌管军队的宦官以皇帝特派员的身份监督军队,让一切都能“直闻天声”。这实际上是把连长以下的各级军官,甚至监军、抚、按、道等掌管军队的文职军官的一举一动都置于皇帝的直接监督之下。明代宦官监军的表现:一是京营提督。永乐初设史静三营,五营、三千营、姬神营各设府尹,京营军务同兵部。始于土木之变,宦官兴安、李永昌奉命与石亨、于谦安排军务。结果首都的军队被控制了。二是在各省各边设置宦官。镇守,原本是一个武官头衔,是将军镇边的武官。弘熙元年,宦官王安出甘镇,开始取“镇守宦官”的称号。以后各省四面都要设太监。宦官的权力很大,他们可以监督陈武对地方军队的控制,后来甚至发展到干预地方政治的地步。第三是宦官有自己的“内功”。所谓“内功”,就是组织一些宦官作为皇帝的贴身军队进行军事训练。它始于郑德时期。但很明显,这种武装除了加强宦官的权力,没有其他好处。

明代宦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封建专制统治的政治舞台上掌握着政治、经济、司法和军事大权,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明朝的衰亡也与之密切相关,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论政治:独裁权力,排斥异己,激烈的党争,造成无休止的动荡政局。许多颜泉还利用手中的权力卖官鬻爵,公开索贿。结果是官员赚钱,政府行贿,破坏了朝廷正常的官员升迁秩序。这些都让明朝的政治更加黑暗。

2.对于经济:干预金融,扰乱正常的经济政策。作为矿税和盐税的使节,他们勒索和掠夺;一边编织,一边找借口中饱私囊。正常的经济生活被他们彻底打破了。使到处“沸腾着油炸着,没有一个地方幸福。贫富尽,农桑脚困。”“三家之村,鸡犬皆知,五都之城空。”

3.对于司法:化乱为法,任情杀戮,这让监狱更加不公;宦官任意惩罚官员,有时导致官员诉诸武力;封建法制遭到严重破坏。无限制地扩大司法镇压的功能,严刑峻法威胁着人民的生存,使国家失去大量劳动力,也激化了地主阶级和农民的矛盾。

4.军务:宦官监管军队,加速了军队的腐败。再加上驻防、镇守的地方多为边境地区,极大地削弱了边防,动摇了明朝的统治。这样,明末农民战争后,由于宦官处处掣肘,将军们无法有效指挥军队,使农民军得以顺利发展,加速了明朝的覆灭。

明朝宦官

总之,明朝作为中国历史上宦官横行最为严重的朝代之一。

显然是受宦官专权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政治、经济、司法和军事上,而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明朝宦官的专制权力向我们展示了明朝封建统治的另一面。明清时丁毅改没多久,即有“明非死于贼,乃死于宦官”之说;甚至有人把明朝称为“史上最大的宦官帝国”,认为明朝的灭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宦官的专制权力。但明代对宦官的评价,似乎处于一种矛盾的境地。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在王朝初期,政治相对明朗的时候,宦官

很多圣贤,在末世里,特别难得。明朝的宦官“专制”不过20年。把明朝的政治称为“宦官政治”或“特务政治”,把明朝的灭亡归咎于宦官专制,显然是不恰当的。因此,明代宦官制度仍然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明朝(326)明朝(6)太监(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