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历史

1945年8月9日是越南公安部队成立日。1946 2月21日,胡志明主席签署命令,在内政部下设越南警察厅。第一任导演Nguy?n D?ng(1946年3月22日-6月7日)继任董事Lê Gi?n .1952年8月继任导演Tr?n曲?洪.

1953 06年2月16日,胡志明签署命令,设立公安部副部长(Th?b?c?Ng an),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陈国环被任命为公安部副部长。1953年8月29日,越南政府决定将公安部副部长升格为公安部部长陈国环。1959边防部队更名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于公安部。1960年9月,劳动党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政治局,陈国环被任命为政治局候补委员。7月20日,1962,公安部开始实施警衔制度。1975 8月1越南第十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内务部和公安部合并为新的内务部。1979年下半年,因边境军事战斗冲突,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更名为边防警卫部队,由内政部划归国防部。1988从国防部转到内务部;1995年底再次转国防部。

1980樊雄副总理兼任内政部长。1998内务部更名为公安部。2002年,成立了一个新的内务部,其权力类似于中国的民政部。

2013 12 9、岳总书记发布命令,在公安部机动警务指挥部实行政委制。2065438+2004年3月25日,越南政府发布了77/2009/N?-CP号21/2014/N?-CP号同意。201165438+10月17日,越南总理签署命令,从2015 65438+10月1日起对公安部内设机构进行改革,8个总局合并为6个,其中电力建设总局更名为政治总局。

资金管理系统

越南公安部队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供给,每年公安总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资金由中央政府垂直管理,越南公安部统一管理全国公安资金。公安部每年都会编制全国公安预算,上报财政部。越南国会审议通过政府总预算后,财政部将国家公安预算下达到公安部,由公安部提出国家公安预算分配方案,报部领导批准后,再下达到公安部下属的各总局、各省公安厅,再由各局、各县公安局。公安部按月或按季度通过银行向总局和省公安厅拨付预算资金,总局和省公安厅按月或按季度通过银行向局、县公安局拨付预算资金。二级预算单位和三级预算单位在银行开立资金限额账户。各单位的预算执行要接受银行的监督,按国家决算制度按季、按年上报决算,按项目执行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