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的历史变迁

鹤岗原是汤原县下的一个小镇,俗称鹤立镇。光绪三十四年(1908),本镇拟设鹤立县,但因种种原因未果。

这个地方随着煤炭工业的兴起而发展起来。民国三年(1914)曹凤阳在这里发现碳层后。民国五年(1916),沈松年等人向政府申请,取得采矿权。民国七年(1918)开始开矿。同年,包桂清、荣誉军、财贸局长等人以个人名义出资成立鹤岗煤矿有限公司,计划扩大矿区,铺设一条从矿区到松花江畔的轻轨铁路。

民国八年(1919),刘尚清(黑龙江省财政厅长)任总经理。民国15年(1926)矿站(一石河)至连江口铁路建成,民国16年(1927)二月开通。九一八事变后,伪满洲国成立,康德元年(1934)五月,满洲炭矿有限公司在此成立,从此。鹤岗煤矿由满洲里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随着煤炭开采业的不断扩大,这个地方发展很快。

康德六年(1939),六月,伪满洲国实行行政改革。鹤立县由汤原县和萝北县组成,隶属三江省。

民国36年(1947),撤销三江省,将鹤立县划归河江省管辖。

解放后,鹤立县升格为兴山市。

1951,兴山市改为鹤岗,后来归黑龙江省管辖。

1906年(清光绪三十年),黑龙江省开始放生“鹤田”。1965438+2006张青完成。这时,今天鹤岗附近出现了几十个垦荒村。1918(民国7年)沈松年、孙炳武等人以1.5万元合资成立兴华煤矿公司,开发石头河地方煤矿。鹤岗铁路1926开通,煤矿发达。1929年3月,鹤岗煤矿公司设街道管理员,管理街道事务。此后,该矿成立并命名为杏山镇。

8月1932、11日,侵华日军侵占兴山湖,6月1938日,日伪军将兴山镇改为兴山街,隶属汤原县。1939变更为李和县。侵华日军为了加强殖民统治,于1941年5月将兴山街改为特汉街。还有日本宪兵支队和日本关东军警备队,设置鹤岗刑事部和鹤岗矫正咨询所两个监狱。2月1944兴山街更名为鹤岗街。抗日战争胜利后,民主政府接管鹤岗,于2月20日建立兴山市,1945,先后隶属鹤江省鹤立县和松江省。

1949 165438+10月24日,兴山市更名为鹤岗市,隶属松江省。1954鹤岗是黑龙江省的一个直辖市。1958鹤岗划归鹤江社领导。1966鹤岗由直辖省变更而来。

1980年4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撤销鹤岗市东风区、跃进区,设立南山区;撤销鹤岗李群区和抗修区,设立东山区;宏伟区更名为兴山区;红旗区更名为兴安区。

1987 165438+10月6日,佳木斯市萝北县、绥滨县划入鹤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