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教育发展

据《广西年鉴》;1935,龙州县附县表卡中心小学(现新华小学)幼儿园一个班,38名幼儿,2名保育员,年支出576元。当时入院的多是军政要员和富裕家庭的子女。

解放后,从1954开始设立幼儿园进行学前教育。当时县妇联和县总工会合办了一所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两个班,65438多名幼儿,4名教师。1958年,为方便群众子女入园,扩大招生,共设4个园17班,569名幼儿,28名幼师。1963,由于国家经济调整,招生减少到7个班,招生364人;“文革”期间,学前教育受到鄙视。当时只有2所幼儿园和2个班级,96名儿童和5名教师。许多孩子无法接受学前教育。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1980开始,一些小学除了办幼儿园外,还开设学前班,吸收六岁学龄前儿童。

1981成立县幼儿园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县妇联、教育局分管学前教育的领导一名,专职学前教育辅导员一名;每个乡镇指定一名乡镇干部负责学前教育。

1985春季,除了三所公办专业幼儿园和一所保育院外,药厂、罐头厂、霞秀糖厂、文化馆、南宁师范学院等单位自办学前班,还有和龙、兴仁、新街街道的知识青年自办家庭学前班。截止1985年末,共有52个教学班,在园幼儿855人,教师74人,其中职工8人。有32个学前班,1468名儿童。1980至1983由地方财政拨款23.75万元,建设龙州幼儿园、新华幼儿园教学楼、利民幼儿园、县保育院教室,面积***2079平方米。教学课程包括语言、计算、体育、音乐、游戏、美术等。,教育孩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1912镇南道中学创建,是龙州县第一中学(原名同丰学院),9年改为省第七中学。30年后,私立袁春中学、金龙县民族中学、尚进县民族中学、民族第二侨民中学相继开办(民国35年由广东乐昌县迁至龙州)。民国38年,全县5所中学36个班,1431名学生。

1949 65438+2月,龙州县解放。人民政府接收原广西省立第七中学、民族第二外派中学、金龙县第一初级中学,在校生约1.287人(其中高中生1.28人)。1950,中学调整。7月,金龙县第二初级中学(金龙初级中学)成立。8月,省立第七中学和第二外派中学合并为“广西省立龙州中学”。9月,第二初级中学招生两个班,100人。1953,教育整顿,招生由春季改为秋季。1954有一所高中,15班,568人,2所初中,15班,759人。那一年,中学设立人民助学金,扩大工农子弟招生,增加教育经费,新建校舍,派* * *党员加强领导。1956年秋,人民政府拨款建立金龙县第三初级中学(即冰冻初级中学)。当年有1所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高中生272人,初中生1229人。从65438年到0958年,在“全力建设社会主义,力争上游,又快又好又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鼓舞下,全县办起了八所全日制中学。其中公立中学3所,1463人,私立中学5所,660人。县人民政府提出:“要积极贯彻‘群众办学、勤工俭学’的方针。全县有农业中学24所,在校生1971人,三类中学4354人(其中高中260人)。大跃进期间,学生被暂停参加炼钢,炼钢被打乱。1960实行“巩固、提高质量、适度发展”的方针,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农业中学进行合并调整。相应地,第四和第五初级中学将在边境的水口区和偏远山区的尚进区建立。当时全县有6所普通中学。其中,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5所。农业中学并入12。1962年,国家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龙州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建立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学校工作秩序的指示。根据实际情况,既不增加招生名额,又能减轻县里的压力,照顾山区农民子女就近入学,金龙山中学招收50名高级中学。由于国家经济困难,水口中学和尚进中学被迫关闭。全县仍保留龙州中学、金龙中学、龙州一中,在校生1826人(其中高中生325人)。1965继续执行刘少奇主席关于“两个教育系统和两个劳动系统”的指示。龙州县除了继续办农业中学,还继续压缩普通中学,将原来的冻农初级中学改造成龙州县冻农学校。1966“四清”运动期间,八角公社设立初级中学,招收学生。8月,全县中小学开展“文化大革命”,大部分中学生串联外出,脱离社会革命,学校被迫停课。学校领导被批判为“走资派”,40%的教师受到冲击和排斥。学校处于无政府状态。学校图书馆的书被列为“毒草”烧毁,许多贵重仪器和化学药品被盗,损失惨重。直到1968年4月,龙州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下面才强调要“复课,搞革命”。学生们刚刚陆续返校。8月,来自龙州县的工人毛泽东·思被派驻学校参加学校的矫正工作。1969 10,龙州县响应山东省“王侯”倡议,在每个村办初中,在社会组织办高中。据统计,全县有1所县办完全中学,2所初中,5所社区办高中,2所完全中学,1所初中,31所完全小学附属初中。农村基本都有中学,学生5436人(其中高中生459人)。1970,县革委会提出;随着“学习清华,追赶桂平,赶上我县教育革命”倡议的提出,县办高中由1969年的1增加到7所,初中由2所增加到6所。高中生增加到1028,初中生增加到5026。由于普通中学的设立增加了学生人数,而且50%的教师是从小学教师中抽调的,所以很多教师并不能胜任中学教学。此外,学校实行推陈出新,改革旧的教学方法,学校与社会活动相结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工厂和农村相联系。学生要学打工,学农业,学军队。邀请老工人、贫下中农到学校讲厂史、村史、家史。还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批评会,教育质量大大下降。1973 ~ 1976上半年教育强调走“五七”指示路,实行“开放式办学”。全县掀起了“学农赶农”(即学习辽宁朝阳农学院转校下乡的经验)的热潮。中学都上山开荒种木薯甘蔗了。去山坡上办个农场,办个分校。学生轮流上课,在分校工作。有些是工作而不是学习。课堂上教授的科目大多是培养知识,放弃了学科基础知识的教授。教学质量越来越差。从1970到1976这七年来看,在县内高校选送的200名新生中,有18人是初中文化程度的社会知识分子,有7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上龙乡五泉高中的四名毕业生被选送到专科学校进行培训。被分到了家乡的初中,不能胜任。因此,他们不得不转到小学教书或转行。尚进乡龙山村把一个半文盲青年送到师范学校接受培训。学了三年,他还不能胜任小学教学,学校只好分配一些打杂的。

在粉碎“四人帮”后,他批判了“四人帮”对党和社会主义的流毒。政府平反教师冤假错案,恢复教师名誉,落实政策,让教师安心,为振兴龙州教育尽职尽责。全县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得到恢复,校风、教风、学风有了很大改观。全县有14所普通中学。其中,县办中学4所,社区办中学9所。学生16172人(其中高中生4186人)。1980坚持“压缩高中,调整初中,加强小学”的整改方针。全县有4所高中和8所初中,61所设有初中班的小学合并为10所。在校学生9474人(其中高中2869人)。从1981到1985,秉承“调整、整顿、加强、提高”的原则,龙州中学改为龙州高级中学,有三所完全中学,12所初级中学。1985年全县在校生9796人(其中高中生1468人),保留初中班的完全小学,仅保留企业附属的航运小学,在校生122人。龙州县书院,老师都是各个乡镇富裕家庭聘请的。巴公、举人、谢园、玉笙等县内人士为书院讲学。

清末官学督学由政府任命,教师由督学聘请。

民国时期,中学校长由省教育厅提名,报省政府审批任命,而中央民族学校和民族基础学校校长由县教育厅提名,报县政府审批任命。小学老师一般是校长聘请半年或者一年。被录用者要把自己的考察证交上来,送到县里考察打印,考核合格者录用。

37年全县有初中教师48人,高中教师19人,小学高级教师28人,小学初级教师139人。全县有教职工286人。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教育的发展。县人民政府按照“维持现状,立即开学”的原则,将解放前在学校的原有教师全部留用,以保证各类学校的需要。

1951,县人民政府对教师聘任作出规定:“凡具有新民主主义革命思想的大学、高中、初中或相当学历的青年,凡有志于教育督导工作者,均欢迎参加教育工作。”此后,国家逐年分配中等和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并从社会上吸收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教学能力的知青和退役士兵充实教师队伍。1971年后,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学校的增多,教师的短缺,766名上山下乡、回乡的知识青年被选派担任民办教师。1979后,冤假错案得到纠正,181在“反右”和“文革”中被错误处理的中小学教师得到平反,冤案得到纠正,工作得到回收。1979至1980根据中央关于边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指示,全县783名民办教师通过专业考核和文化考试,转为公办教师。

截止1985年末,全县共有公办小学教师1695人,中学教师365人,教师***2060人,是1949年教师人数的7.2倍。有大学文凭的占1964教师的3.3%;1985占教师人数的10.4%。高中或师范专科毕业,1964,占18.6%;1985占40.2%。

自1954教师重组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对学校的领导,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据1985统计,有5个乡镇教育辅导站和学校建立了党总支;有141所学校建立了党支部,全县党员教师527人,占教师总数的22.5%;团员有179人。5名教师当选为县级人民代表,7名当选为县领导,担任县委委员、县人大副主任、县CPPCC副主席。99名学生被评为县、区、自治区和全国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和班主任。1985年全县教师职称评定,高级中学教师26人,一级中学教师133人。获得小学高级教师296名。

解放初期,县里的教师实行的是分工负责制。65438到0956工资改革期间,中小学教师按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教学水平进行考核。从1963到1971,国家两次调整中小学教师工资。1977提拔了60%的老师。1979,40%的老师升职,1982,老师普遍加薪。从1985开始,教师不仅有基本工资,还有工龄津贴和技术津贴。经过连续几次的工资调整,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有了很大的提高。1985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为29510000元,小学教师月基本工资最高为119元,中学教师为1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