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及相关内容
政治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密切相关并相互作用。了解和认识古代历史上重要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事件,探讨它们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和影响,为现代社会的政治活动提供经验和教训,是历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封建社会,专制统治有利有弊。展望未来命题,很有可能出现一些古代政治制度的新题型,与当今干部人事制度、机构改革、民主化进程、反腐败等热点相关。早期的政治制度对社会伦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地中国人祭拜黄帝陵、向教派忏悔祖先的现象来理解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的意义。
二、话题知识归纳
1,基本制度——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1)萌芽于战国时期。
内容: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君主政体。(2)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取消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实行中央集权。
(二)建立于秦朝
内容:建立皇帝制度、三公九臣制度、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计量,钱和字。焚书坑儒,加强意识形态控制。以法为教,以官为师。
特点:将专制决策与集权政治体制有机结合。
(3)西汉时期的巩固
内容:实行尚书省制度,颁布“恩宠法令”和“附益法令”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特点: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直接统治重新加强;将儒家思想转化为适应封建专制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隋唐时期的完善
内容:三省六部制的实施,使封建官僚形成了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对权力,加强了皇权。科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扩大了官员的来源。我们调整和改进了政府士兵制度。
特点:①通过分权强化君主制;②选官规范化、制度化。
(5)北宋的强化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鲜将军和地方军事使节的军权,设三官指挥皇军,与枢密院一起牵制。集权行政——设谋士、唐使、三秘,以分宰相的政治、军事、财政大权;派一个平民做地方官,和法官核对一下。财权集中——通过各种方式设置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司法权集中——中央派出公务员作为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上述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政财权和司法权,铲除了封建割据的基础。
特点:有强有弱;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代
内容:在中央,完善了中央官制,设置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负责行政、军事、监察事务;设立郑玄院,主管宗教事务,管理西藏。在地方一级,实行省制。
特点:地方行政体制有了很大进步;中央政府建立了边境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明清时期的强化
内容:明初废丞相,权力分为六部分。地方政府实行三司分权,改都督为五军都督,军权与兵权分离,制定《大明法》,设立工厂和卫生特勤署。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袭明朝制度,增设兵部,推行文字狱,加强专制集权。
特点: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达到了顶峰。
(8)结束于1912。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中央行政系统
(1)三公九臣制度:是秦始皇创立的专制中央集权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宰相、御史、邱三人组成,其中宰相制度延续千余年,御史主管监察事务,邱主管军事。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整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的政府机构。中书省负责起草和发布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法令,三省省长均为宰相。官、户、礼、兵、图、工六部为尚书省下属机构。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合作,又相互监督和牵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严密完整的体系,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政府的统治权力。权力分成三个削弱的权力和加强的皇权。在此基础上,宋元明清官制略有变化,但实际情况变化不大。
★古代宰相制度的改革:秦在中央设置三职九臣制度,以宰相为首,协助皇帝处理政治事务;西汉武帝改革官制,实行内外朝制,削弱相对权利;东汉光武帝扩大了尚书台的权力;隋唐设置三省六部制,将相对的权利分为三部分,相互牵制,体现了皇权的加强;北宋时,在宰相之下增设参政巡抚为副相,宰相行政权被分割,军权由唐使分割,财权由三司分割,使宰相权限一分为三,便于皇帝独揽大权。元朝设中央刺史省,左右丞相为最高行政机关,设枢密使、御史台、宣政院,负责军事、监察、宗教等事务。明朝废除宰相,将权力分为六部分;永乐成立内阁,实行“选秀”;清朝建立兵部,宰相制度残余消失,反映皇权已经达到顶峰。从变化中可以看出,皇帝对相对权力进行了分割和削弱,将各种权力一步步集中在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了君主专制。
3.地方行政系统
(1)分封制(目的、对象、内容、作用):西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主政权,在政治上实行诸侯分封制,巩固了周朝的统治,扩大了疆域。春秋战国时期逐渐瓦解,取而代之的是郡县制,在随后的一些朝代依然存在。
(2)郡县制: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秦朝在全国推行,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取代分封制,大大削弱了地方政权的独立性,加强了中央集权。这是中国地方行政体制划时代的改革,县制在中国沿用已久,影响深远。
(3)郡县并行制:西汉初期地方实行郡县制,同时存在封建制。郡国并行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有分裂的危险。
(4)汉蕃分治:辽国境内居住着众多的民族,汉族与契丹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方式上有很大差异。因此实行“汉藩分治”的政治制度,即“以国控治契丹,以汉控治汉”,其特点是民族分裂,其实质是阶级统治而非民族压迫,其作用是促进契丹的发展。
(5)蒙安制:金国建立后,为了加强统治权力,完颜阿骨打推行了蒙安制,这是一种融合军事和农业的制度。孟安莫克既是一个军事组织,又是一个地方行政组织,促进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
(6)省制:元朝是当时疆域空前的封建国家。为了对各地实行有效的管辖和统治,元政府建立了行省制度。它的建立巩固了国家统一,保证了制度上的中央集权,是继秦朝郡县制之后,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元代的行省制度对后世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后,行省制成为中国的地方行政机构,明清沿用至今,一直保留至今。
(7)僧官制度:明代,西藏实行僧官制度。由于藏民信仰藏传佛教,明政府利用宗教来统治藏民,但规定各级僧官都要由朝廷做兔,从而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
(8)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是明末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建立的。八旗制度以军事组织的形式组织女真,由贵族控制。它有三个功能:军事征服、行政管理和生产组织。它是一个军民融合的社会组织。它既是一种军事组织,又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八旗军队在清朝统一中国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和八旗军队本身的腐败,其战斗力逐渐下降。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崛起的湘军、淮军对其影响很大,尤其是清朝“新军”的大规模训练,八旗军灭亡。
(9)土司制度: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沿袭元朝的统治方式,实行土司制度。这些由当地少数民族担任的土司官员,对辖区内的行政有自主权,世袭,权力很大,逐渐演变成一股割据势力。
(10)“改地为流”:形成与发展:明朝永乐年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衙门,政府派流官直接统治;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雍正帝大规模推行。回归故土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重大改革。既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又改变了当地落后、孤立、纷争的局面,促进了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理解:①历代封建统治者通过一系列的行政区划和变更,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将地方权力集中于中央,使多民族国家不断发展。②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转变,主要反映了管理任用原则从宗法制度向行政任用关系的转变,是政治制度进步的表现。县制到省制的变化主要体现了行政区划的变化。总的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区划越来越小,分区越来越多。(3)地方官制的演变:秦改革设县,统一后实行县制,县令为地方长官,掌管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州刺史成为地方最高官员;唐玄宗设置了拥有行政、财政、军事大权的使节,演变为割据政权。北宋减少了节度使的权力,任命文官知州,并设置总参审判,集中地方财权和司法权(设置转运使等。);袁在银行设立了一个书省;明实行三部分权,承宣公部、外务部,判司法部、法务部相互牵制,开始改土归流;到了清朝,各省区设置督抚、巡抚、将军、大臣进行管理,并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
4.官员选拔制度
(1)官制:西周时期《石清实录》的选官制度是按照宗法制度实施的。
(2)考察制度:汉代发展了选官选贤的制度,其中考察制度是主要内容,是自下而上的选贤任能的制度。西汉通过这种制度加强中央集权,主要是基于个人的才能和道德。东汉检察系统重视孝道。茶居在地方上主要靠个人威望,称为乡选。随着强大地主势力的发展,家族希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3)九品郑智制:实行于魏晋南北朝。起初,家庭背景同样重要;西晋以后,注重门第和家世,促进了士族制度的发展。
(4)科举制度:随着士族的衰落和平民地主的兴起,原有的选官制度无法进行。科举制度建立于隋朝,完善于唐代。这一制度为历代所用,影响深远。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①选官标准从贵族家庭逐渐发展到人才,选官方式从选拔逐渐发展到公开考试;②人才逐渐趋向制度化,其形式日益严格,体现了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5.古代监察制度:中央设立御史监察百官,历朝历代都有,但地方监察制度也有一些变化。
(1)秦朝:中央设置御史,地方设置御史。
(2)西汉:汉武帝定13为监区,设刺史监。级别不高,可以监视王公和地方高官。
(3)东汉:刺史的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地方行政权和军权逐步增加。东汉末年,刺史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
(4)北宋:设总判官,负责监督周知,可直接向皇帝报告。这份官方文件只有在周知和总法官共同签字后才能生效。
(5)明朝:地方设立了信访司,负责地方监督司法;建立了一个工厂健康的特别机构来监督官员和平民。
6.军事系统(军事系统)
政府兵制度;招聘制度;帝制;更具防御性的方法;嘉宝法律;战争的一般艺术;孟安谋克;八旗制度。
7、少数民族创造的制度:
均田制、租佃制、官兵制、分汉藩制、猛保制、行省制、八旗制。
8.古代其他重要的政治制度
(1)退位制度:是原始社会末期民主选举部落联盟首领的制度,在权贵家族圈子中进行。它既是原始公有制的政治反映,也是原始社会崩溃的信号。
(2)世袭制:从退位到世袭王位,从为天下公到为天下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世袭制以其鲜明的私有化反映了社会的巨大进步。
(3)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西周以来根据血缘和不忠来决定继承和名分的制度。宗法制度形成的宗法制度和特权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
(4)军功爵位:战国时期商鞅变法规定,按军功大小授予军功爵位和田宅。政治上废除了奴隶主贵族享有爵位的特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专政的建立。
(5)士绅制度:士绅是从有势力的地主发展起来的,属于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级。士绅制度形成于魏晋,充分发展于东晋,衰落于南朝末年,消亡于隋唐。是一种腐朽的政治制度,以门第为标准选官,即“做官靠门第,嫁人分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