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的由来是什么?
河池历史悠久,先秦时期是百越之地。秦属桂林郡、黔中郡;汉属玉林郡、献县;隋属石安郡;宋代“清源府”的设立,是河池建制的开端。元朝设立“清远丹溪洞军民安抚部”;明清属于“清源府、玺恩府、柳洲府”;民国属“清远、武鸣、百色行政监察区”。建国至60年代初,分别隶属柳州、百色、南宁。1965,1年8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河池特区,辖广西柳州、百色、南宁三市划出的10个县,特区设在河池县金城江镇。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罗城县,设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983 10 8、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池县,设立河池市,以原河池县行政区域。
域为河池市行政区域。1986 165438+10月1、国务院批准(国函[1986]152号):撤销环江县,设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1987 65438+2月23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7]185号):(1)大化瑶族自治县成立,都安瑶族自治县辖大化、刘烨、白马、江南、都阳、亚龙。(2)将都安瑶族自治县龙符乡划归宜山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1988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范围的补充通知》中界定的行政区域:都安瑶族自治县的大化、刘烨、白马、江南、都阳、亚龙、七百弄、坂生,绵山乡的绵山、黄霞、姬发、刘硕、广场、谢赫、夹城。巴马瑶族自治县全部板兰乡,凤凰乡那色、井屯、巴、追、巴彦等4个村,东山乡农关村,蔷薇乡蔷薇、马坡、艾薇、红畴、梁娜、古龙、东邦、卫生等8个村,蔷薇乡伊尾、昌吉、长淮、国浩等4个村;马山县古干镇古干、坡寮村,龙口、马龙、内城、登环、龙岩、贡川、青坡(博)、石龙、龙江、龙乐、刘宏村,永州乡* * *和、忠良、龙乐、奖。1993年9月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宜山县,设立宜州市。2002年6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52号):(1)撤销河池地区及县级河池市,设立地级河池市。市人民政府设在新设立的金城江区。(2)河池市设立金城江区,原县级河池市行政区域为金城江区行政区域。江北区人民政府东路。(3)河池市辖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金城江区。原河池地区宜州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