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的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北方戎狄纵横河北,现在的冀州市曾是白蒂的鲜险之地。

公元前489年,先虞被金灭。现在的冀州城就是晋国的东阳地区。

战国时期,公元前295年,冀州市的疆域改属赵。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郡县两级制,定天下为三十六郡。现在冀州市属于巨鹿县。

从西汉到宋代,冀州的大部分行政公署都设在新都(今冀州市老城)。

高帝第六年(公元201年),设立新都郡,治所新都,冀州市老城。新都县由新都县和其他县组成,其中冀州市有新都县、浮柳县、长城县、泌阳县四个县。新都县和新都县都位于冀州市老城区。

高厚六年(公元前182年),新都县改为新都国,仍在新都(今冀州市老城)。

赵建二年(公元前37年),广川改名为新都。新都郡仍属冀州,新都郡所辖区域与原广川州相比没有变化,冀州市所设四县也没有变化。新都郡、新都县仍在新都(今冀州市老城)。

东汉实行州、县(乡)、郡三级制。东汉初,州还没有固定的地方,直到东汉后期,州的地方才开始固定。

建武元年(25年),全国分为冀州等州(相当于今天的省一级,东汉初期没有固定的地方)。冀州有新都、常山、中山、河间、清河、赵、巨鹿、渤海、魏九县(国)。

永平15 (72年),明帝封六子刘当为乐城王,改信仰杜军为乐城国。乐成国仍属冀州,治所仍为新都(今冀州市老城)。冀州市辖新都县(今冀州市老城区)、浮柳县(今冀州市浮柳区)、泌阳县(今冀州市安兴区)三县。

安元年(122),安帝立张之孙为安平王,改乐城为安平。安平仍属冀州,冀州市下辖三县,即新都县、浮柳县、阜城县。

延光年间,国政开始安定,冀州所辖区域不变,在高邑(今河北省柏乡县)。

钟平元年(184),安帝改安平州为安平县。安平县仍属冀州,安平县仍在新都(今冀州市老城)。钟平时期,冀州府迁至叶(今河北临漳县叶镇)。

三国冀州属曹魏,魏实行州、郡(国)、县三级制。

黄初二年(221),魏国分冀州等州(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冀州辖安平、赵、巨鹿、平原、渤海、彰武、河间、莱文、博陵、清河、钟山、常山、乐陵等13县(国)。

晋武帝太史元年(265年),全国分为冀州等州(相当于今天的省级),实行州、县(国)、郡三级制,安平县改为安平州。冀州下辖安平等县。

太康五年(284),安平改为长乐。长乐仍由新都(今冀州市老城)管辖,其辖区和冀州市设置的两县没有变化。

晋惠帝以后(东晋十六国时期),北方鲜卑、狄等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冀州先后归属于后赵、、前秦、后燕。随着国家的变化,冀州的行政管理也经常发生变化。

北魏时期(396年),全国分为冀州等州(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冀州辖长乐、武义、渤海三县,冀州治新都(今冀州故城)。

隋文帝三年(583年),取消县一级,实行州县两级。全国分为冀州和其他州(地区级)。

开皇六年,建都郡,设昌乐郡(今冀州市老城)。开十六年,昌乐县划归泽成县(今冀州市富刘城)。

杨迪大业三年(607),改郡县两级制,冀州改为新都县。辖区未改,县治新都(今冀州市老城)。同时,新都县和泽城县合并为昌乐县。

唐高宗隆硕二年(662年),冀州改潍州,国政仍在新都(今冀州市老城)。

咸亨三年(672),改称冀州。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改为新都县。

唐肃宗甘源元年(758),巴郡恢复为冀州,郡由九改为六,即新都、南宫、唐阳、枣强、武义、衡水。

天佑二年(905),新都县改为杜尧县。

五代时,辖区分为河北路和其他路,河北路辖冀州等州。

宋代河北东路管辖冀州等州,冀州治都。目前冀州市只有一个县。

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冀州归晋国。

晋太宗七年(1129)仍建立冀州。冀州治所仍在新都。冀州属河间府,划归河北东路。

贞佑元年(1213),蒙古兵攻陷冀州。

元代的冀州直属镇丁路,属于燕南河北路(省级)。

明朝的冀州(地区级)是真正的政府。

洪武二年,即1369,撤销新都县,直辖冀州。

雍正二年(1724),冀州升为直隶州,直属于朝延布行政署管辖。

民国三年(1914),撤销直隶州冀州,设立蓟县,隶属直隶济南道(地区级)。

民国三年(1915)更名为大明路(地区级)。

民国十七年(1928),蓟县属河北省管辖。

25年(1936),属南宫行政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属河北省第十四督察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15年4月,冀南军政委员会成立,蓟县成立抗日民主政府。

民国二十八年(1939),二月九日,日军占领蓟县。

民国二十九年(1940),蓟县政府自行灭亡。

1941 08月15日,蓟县隶属于中国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十四区。

1942年“四·二九”后,隶属冀南六师领导。1945抗日战争胜利后,冀县改为冀南五特区。

1946年2月,边境地区和十字村被划分为其原来的部分,旧县行政恢复。冀南行署正式定名为“蓟县人民政府”,由五个专门机构领导。

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成立,蓟县隶属华北冀南五专区。

1949,1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蓟县划归河北省衡水地区。

1952 165438+10月7日,蓟县转石家庄。

1958 12.20,蓟县撤销,并入衡水县(也是石家庄的一个专区)。

1961年7月9日,衡水县分家,蓟县、枣强县分家,组成蓟县。

1962 65438+10月1蓟县分析蓟县是蓟县和枣强县,蓟县还是原来的建制。同年6月27日,衡水地区复位,蓟县仍属衡水地区。

1970,衡水地区改为衡水地区,冀州县仍属之。

1993年9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冀州撤县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