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一词最早出现在哪个朝代?
应用文一词最早出现在中国是在唐代。
在《四库全书总目》中,编纂者将“应用文”定义为“表达、表现、写作、启蒙等”,都是古代公文的体裁,用于处理公务或书信等场合。
到了宋代,“应用文”的含义进一步扩大。宋代的周在《骈文辩体》一书中提到:“今碑文犹好。在朝廷上,说诏令、条例、命令、表、注、奏、对策、疏引、章义解释,从余音到朋友往来书信,都是东西。郡和市也有正文,如名称、申请书、表格、判决书、语言和合同。这里的“应用文”包括许多文体,如政府公文和私人信件。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中广泛使用“应用文”。当时的科举考试侧重于考察经学、诗词、时事等学者的能力,“应用文”就是为了应对这些考试而产生的。
中国古代对应用文的使用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过程。最初是指用于处理公务的公文文体,后来逐渐扩展到包括私信、合同文书等文体。这些文体的共同特点是实用性,旨在解决实际问题或传达信息。
应用文的主要特点:
1.实用性:应用文写作的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或满足实际需要,如传递信息、处理公务、进行商业交易等。因此,实用性是应用文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2.常态:应用文写作通常有固定的格式和规范,如公文中的页眉、正文、签名等,都是为了保证信息准确、清晰的传达。
3.正式:应用文的语言通常是正式而严谨的,应尽量避免口语和俚语。这有助于确保信息的严肃性和正规性。
4.准确性:应用写作中的信息必须准确,以避免歧义或误解。因此,应用文的写作需要对语言的准确把握和运用。
5.针对性:应用文通常是为特定的读者或目的而写的,如政府部门的公文、企业的商业合同等。这就要求写作要根据读者的特点和需求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