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到香港要坐牢吗?

法律分析:不坐牢,送回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对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询问;当场质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继续质证:

(一)涉嫌非法出入境的;

(二)涉嫌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的;

(三)外国人涉嫌非法居留或者非法就业的;

(四)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扰乱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当场盘问和继续盘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需要传唤涉嫌违反出入境管理的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