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宗教术语)详细资料收集
基本介绍中文名:原罪mbth来源:基督教的传说是指:对与生俱来的、无法抹去的原罪的解释,对原罪的解释,对原罪的解释。《圣经》认为,罪是一种常见的残疾现象,人性在每个人的每个部分都看到(列王纪上8:46;鲷科海鱼3: 9-23;7:18;大约1:8-10)。新旧约中都有名字显示罪的品德,如违背神的治理,失去神所定的目标,违背神的律法,不顺服神的引导,因污染自己而违背神的圣洁,在审判我们的神面前犯下大罪。这种道德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它是非理性的、被动的、反抗罪恶的,作为对上帝的呼召和命令,它是一种玩弄和反抗上帝的精神。罪的根源是骄傲和与神为敌,这可以从亚当的第一次犯罪中看出。犯罪之后总有东西可以展示。在堕落的人心目中,我们在生活中故意反对神的要求、思想、动机和愿望。原罪中的示罪,可以广义地解释为在行动、习惯、态度、观点、倾向、动机、生活方式上违背神的律法。圣经另一方面描述罪,如耶利米书17:9;太12:30-37;马可福音7:20-23;罗1:18-3:20;7:7-25;8:5-8;14:23。(*路德·马丁说保罗写罗马书是为了示罪);加5:16-21;以弗所书2: 1-3,4:17-19;来3:12;雅2:10-11;约壹三4,5:17。当保罗谈到身体时,他常常指的是被罪的情欲所驱使的人性;《圣经》中所显示的特殊罪行在此无法详述。原罪意味着原罪来自我们的根源,而不是一个圣经术语(由奥古斯丁创造),但它是我们灵性中罪恶现实的强大焦点。原罪的说法并不是说上帝创造我们的时候,人性中就有了罪(上帝创造我们是正直的,传道书7:29),也不是说人类出生的过程中就有了罪,而是说:(1)从出生开始,每个人都有罪的痕迹,人有一颗扭曲的心,有动机(不良意图),很容易犯任何动机罪。(2)这种与生俱来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犯罪的根源;(3)这是亚当以一种神秘的方式传给我们的,他是我们在上帝面前的第一个代表。原罪的说法是:我们不是因为犯了罪才成为罪人,而是因为我们是罪人才犯罪,我们生来就有苦难和奴役的气质。历史上关于原罪的争论在教会历史上有一场关于原罪问题的激烈争论。*伯拉纠说死亡是一种自然现象,而不是一种惩罚;上帝创造人性是善的,因为他是善的,所以人性不腐败;亚当的罪恶的形象人类只是一个坏的例子;所有的人都处于亚当堕落之前的状态;律法和恩典没有根本的区别。与这个教训相反,奥古斯丁声称所有的人都是从亚当那里继承了自然的腐败,原罪就是罪,所以他们应该受到惩罚,承担这种罪。天主教主张洗礼时原罪已被去除,只留下罪的* * *(燃料),区分可原谅的罪(圣餐前不必忏悔)和大罪。加尔文说,人心中犯罪的动机和私欲,被神认为是罪。虽然天主教声称,在重生的人们中,原罪的残余部分并不真正被视为犯罪,但改革者却声称,人们心中的残余犯罪倾向是上帝面前的犯罪。*多特蒙德总会(1618-1619)坚决主张人类完全堕落的教义和不可能做到天意和有自由意志的教义,反对阿明学派的主张。(此词条摘自改革宗赵忠辉牧师所著《英汉神学术语词典》。)圣经上说我生来有罪。我生下来就有罪。“谈论一些人”提摩太前书1: 5但命令永远是爱。这种爱是从清洁的心,真诚的良心和真诚的信仰中产生的。提摩太前书1: 6有人偏离了这些,反说虚空的话。提摩太前书1: 7我想成为一个巫师,但我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在说什么。基督教的原罪学说是基督教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学说。我们的基督教明确告诉人们“原罪”是祖先亚当传下来的。自亚当以来,人天生就有“原罪”。《圣经》中对“原罪”没有明确的定义。据说是公元2世纪古罗马神学家图尔德·梁首先提出的,并被奉为经典。奥古斯丁发展和丰富了它。“原罪”被认为是人们思想和行为中犯罪的根源,是万恶之源,会把人引向罪恶的深渊,使人无法自拔。1.宽恕。2.基督教的重要教义之一。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受到蛇的诱惑,违背了上帝的命令,吃了伊甸园里的禁果。此罪成了全人类的原罪,故名。基督教也认为这种罪行已经传给了所有的后代,这就需要基督的救赎。也指天生的罪。教义认为,原罪的存在将人类与完美的上帝隔离开来,使他们无法交流。据《旧约·创世纪》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是因为他们违背了上帝的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犯了错误。这一小段话解释了“原罪”的由来,但不同流派的信徒对这段话有不同的理解,也因此对“原罪”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说:“原罪是人从出生起就有的罪。”其实我觉得这个提法并不准确。人类的原罪不是从亚当的罪中继承来的,或者说不是实际的罪。那么,人类的原罪是遗传自一种犯罪因子吗?我也不这么认为。只是用基因来类比解释它的遗传。上帝首先创造了人的完美结构:精神、灵魂和身体。精神起着主导、领导和元首的地位,灵魂和肉体都在精神的支配之下。圣灵可以与神有完美的沟通,从神而来的是智慧、能力、权柄、荣耀、平安、光明等等。可想而知,如果亚当没有犯罪,他的后代也一定是精神、灵魂、身体结构都很完美的人。起初,圣经中记载上帝创造的一个目的是让人们管理世界。治理陆地,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生物,说明那个时候的亚当,堕落之前的亚当,有能力和智慧去控制这一切,包括有能力让这些人服从自己,也就是有意识地和他们交流,或者说能听懂这些生物的语言,让他们服从自己。很多人很纳闷,圣经记载蛇最开始是可以和人说话的。其实这就是当时人有这种能力的证明。否则,人们如何管理这一切?但是所有这些精神力量都因为人类的罪恶而丧失了。因为亚当的不顺从和犯罪,就完全不同了。亚当犯罪后,圣经再也没有提到人要管理世界。罪立即扼杀了他的灵性,造成人性的堕落,破坏了上帝创造的完美人的格局,精神上的死亡使他的精神失去了活力和与上帝交流的权利。俗话说“他陷入了狂喜之中。”也就是精神上已死,灵魂中不受精神力量束缚的自我意志,无限膨胀的自我,只关心自己的自我,不认识神,失去与神沟通能力的自我。一个被上帝诅咒的人。一个活着的死人,在神面前,他的灵已经死了,就像一个从枝子上摘下来的果子,不能再被神完全供应。我们可以看到,亚当在犯罪之后,失去了属灵的力量,属灵的眼睛是瞎的,他害怕见神。在精神上与神隔绝,与神的良好关系变成了敌对。圣经记载,我们生在亚当的人,一出生就与神隔绝。“原罪”应该是我们从亚当那里继承来的罪恶的身体形态,这种精神上的智慧和能力几乎完全丧失了。这种堕落腐败的人性,这种失去了精神控制的自我意志,是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性。这样的人从一开始就会偏离自己的道路,会犯罪,得罪上帝。这种状态决定了人会远离神,使人有犯罪倾向和气质。所以,“原罪”并不是产生并遗传给后代的犯罪因素,而是精神死亡、自我意志失控、从一个完美的人的结构中坠落的有罪体的形态被传承下来。总之,人类的“原罪”是在亚当身上传承下来的。这种罪恶的肉体形态,在精神上是死的,在灵体上是败坏的,与神隔绝,背负着神的咒诅。是堕落后的生命形态,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性,有犯罪倾向和气质。主耶稣是女人的后裔,他的生命来自上帝。他是神,所以他虽然有身体,却不是罪人,不会犯罪。当亚当第一次被造得完美时,他可以犯罪,也可以不犯罪。最后的亚当,耶稣基督,有上帝的生命,上帝的圣洁和完整,永远不会犯罪。根本不存在犯罪的可能,就像没有什么能超越上帝一样。据《创世纪》记载,亚当和夏娃被创造出来后,幸福地生活在伊甸园里。上帝给了他们一个命令:“你们可以吃园中所有树上的任何你们喜欢的东西,但不可吃分辨善恶的树上的东西,因为你们吃的那一天就会死去。”。上帝禁止亚当和夏娃吃禁果,但藏在蛇里的魔鬼引诱他们背叛上帝,劝他们吃禁果,说:“你们不用死...吃了眼睛就亮了,就像能知善恶的神。”夏娃经不住诱惑,吃了“禁果”,又让亚当吃了一个。他们吃了禁果后,眼睛真的亮了,能分辨善恶,知道羞耻,也就是说,他们开始成为有思维能力的“人”了。基督教认为,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违背了上帝的旨意,是“欠上帝的荣耀”,传给后代,成为人类一切罪恶、灾难、痛苦和死亡的根源。人在上帝面前生来就是“罪人”。即使是一出生就夭折的婴儿,虽然没有犯任何罪,但由于其原罪,仍然是罪人。这个“罪”是天生的,所以叫“原罪”。“原罪”是基督教教义和神学的基础。因为“原罪”,所以我们需要“救赎”和“救世主”来产生基督教。否认“原罪”,就是否认基督的“救赎”,基督教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七”在宗教中是一个神秘的数字。上帝用七天造了亚当,又取出亚当的第七根肋骨造了夏娃。撒旦最初的身体是一条有七个头的火龙,七个堕落的天使被称为撒旦,所以基督教用撒旦的七个恶魔的形象来代表七宗罪(七宗罪,The seven deadlysins):骄傲、嫉妒、狂怒、懒惰、贪婪、暴食、***(情欲)傲慢的罪是路西法,贪婪是财神。愤怒是撒旦,暴食是别西卜,懒惰是贝利尔,利维坦是嫉妒的罪行。关于七宗罪所指的人物,众说纷纭,以上只是其中之一。)原罪的心理起源原罪这个词起源于西方,那里有很多人狩猎牲畜。因为男性狩猎的需要,从早期开始就是男权社会。在古代,人们还不明白生育是男女交配的结果。男人和女人相比,天生就有一个缺陷,对人来说基本是致命的。与此同时,男人只能用一些暴力和狡猾去抢劫女人来弥补这一缺陷。来驱散后天的罪恶感。这种生育心理的缺失延伸到通过发明机器和思想来弥补和替代生育的缺陷。他们可以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可以为了一个不自然的想法而毁灭和屠杀其他民族,因为这可以导致他们像上帝一样“生育”。但从人类的深层心理来说,男权社会的原始性,作为一种群体心理,导致他们好斗、缺乏远见、义无反顾。可以说,屠杀印第安人,屠杀犹太人,十字军东征,雅格宾独裁,两次世界大战,伊拉克战争,都是这种原罪的具体表现。如果说父系社会(西方国家)的原罪是生育能力不足,可能会用不恰当的手段来弥补,那么母系社会(比如中国)的原罪就是保持家族的安宁,满足于小国寡民的极端稳定,知识越多越反动。原罪的例子张三和李四是好朋友,张三对李四很好,张三有一个美丽贤惠的妻子。在交往中,李四开始喜欢上张三的老婆。张三发现后,开始和李四争论调侃。后来打仗,张三伤了李四。事情又变得更糟了。结果张三杀了李四,张三要坐几年牢。从张三与李四关系的发展可以看出,当张三与李四为了调侃而争斗的时候,就开始违背道德了,因为骂人是不道德的。他们开始互相打架,引起民事责任,只好去派出所解决。然后他又杀了一个人,一个死了,一个被法院判了徒刑。这件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原罪阶段,李四开始有了贪婪、好色、嫉妒。第二阶段是反对道德、良心和理性,第三阶段是反对民法,第四阶段是反对刑法。从中可以看出,原罪是一种基本的犯罪,导致人们违反道德、民法和刑法。人的一生都有原罪,而且这种原罪是持续的。人要警惕自己,因为有些原罪会导致触犯德国法、民法、刑法。牧师告诉人们,上帝宽恕人的罪,这里的罪重点是原罪。根据原罪的内涵,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牧师可以向死刑犯传福音,因为他们更需要上帝的宽恕。上帝也可以原谅他们,让他们悔改。他们也会被圣灵感动改变心意,完全可以洗心革面。但是依法不能免除他们的处罚。只有相信耶稣的原罪才能被赦免,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在此基础上,人们可以产生理性、道德和良知,建立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