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法官

春秋时期,有一场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官司,发生在雍子和兴侯之间。晋国的首席大法官,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本来是石敬伯,但是石敬伯有事,就去了楚国。当然,史景波回来后,案子就不能重审了。因此,晋国最高长官韩琦要求最高法院副院长虞书继续调查和审理此案。

鱼叔仔细走访调查后发现,错在永子。但是,永子真的很想要这个地盘;而且,他还想利用这件事让自己在晋国名声大噪。于是,当他得知最终的调查结果后,决定走后门,给鱼叔院长送上一份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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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永子带着他年轻漂亮的女儿去了鱼叔的家。简单寒暄之后,永子小声(毕竟走后门这种事是可耻的)对鱼叔说:如果你把这块地盘判给我,那我如花似玉的女儿就是你的了;如果你判给兴侯,我就把女儿接回来。

说完用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鱼叔,意思很简单——自己动手!但最终,鱼叔还是没能抑制住男人对美的渴望。他收下了美人,永子面带微笑地回去了。其实从一开始,兴侯就一直派人暗中盯住永子,防止他用低劣的手段打赢官司。所以,当他得知永子把自己漂亮的女儿免费送给鱼院长叔叔的时候,他已经明白了其中的一些意思——这小子太无耻了,女儿们都被勾搭上了,真是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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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犯人已经为这个案子做了最坏的打算。第二天,当兴侯和永子再次对簿公堂时,永子用骄傲的眼神看着刑罚,然后自信地站在那里。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我们尊敬的法官鱼叔最后宣判:“兴侯无事,抢了永子的地盘,应依法惩处;荀子是本案的受害者,被判无罪释放回家了!”

兴侯听了还是很生气。你丫还真敢出口这种颠倒黑白的话。我不能杀你!这样一来,朝廷立刻陷入混乱。过了很久,法官虞书和本案的被告人、行贿人永子倒在血泊中,被愤怒的后党堂(够暴力)杀死。当然,兴侯的冲动行动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好处。相反,因为犯了故意杀人罪,他陪着那两个家伙去报了阎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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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官司是鱼叔审理的,是中国有历史记载以来第一个因贪腐而被惩处的官员。永子为了打赢官司,把女儿作为礼物送给了鱼叔,直到案件达到永子胜诉的结果。面对不公平的裁决,兴侯一怒之下,杀了永子和鱼叔。哥哥杨通贵(香叔)在街上展示鱼叔和永子的尸体。

参考资料:《左传·召公》十四年记载,晋侯与雍子为争夺土地,争斗了很长时间,但毫无结果。士如楚,鱼叔管事,汉命破旧狱,罪在雍子。永子带着女儿去找鱼叔,鱼叔包庇了兴侯。兴侯大怒,在朝杀了宇叔和勇子。紫萱要他责怪他的叔叔。项叔曰:“三人同罪,生杀无妨。永子知道他的罪行,贿赂他买直,但他也入狱,判谋杀,也是犯罪。如果你是邪恶的,你会被美丽惊呆。贪则失官。杀了人就不是贼了。”夏树说:“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遵照执行。”是石星厚和尸勇子还有鱼叔都在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