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食品安全事件?
20世纪初,日本人发现富山所有的水稻突然都变成了“矮子”,长不高了。1931年,这种怪病终于传染到了人,当地很多女性出现了腰痛和关节痛的症状。几年后,这些病人全身骨痛,呼吸困难。后期骨骼软化萎缩,甚至咳嗽都有可能造成骨折。患者经常喊“好痛”!所以这种病被称为“痛疾”。
直到二战结束,日本医学界才发现,这种“痛疾”是富山县神通川矿上游排放废水导致镉中毒所致。高浓度废水污染了水源,用这种水灌溉的稻田长出了“镉米”。从此,患者开始了漫长的索赔之路,并在1972胜诉。
20世纪50年代“水俣病”事件
比起“痛疾”,“水俣病”这个名字更让人熟悉。水俣病是指人或其他动物食用被有机汞污染的鱼类和贝类,使有机汞侵入脑神经细胞而引起的综合性疾病。它是世界上最典型的公害之一。
“水俣病”最早发生于1953年的日本九州熊本县水俣镇。因为病因不明,当时叫水俣病。水俣镇的一家醋酸合成厂使用含汞物质作为催化剂,然后随废水排入大海。当时日本农业大量使用含汞的杀螨农药,这些农药也随河流流入水俣町附近的大海,污染了整个海湾的海洋生物,当地民众食用鱼类后中毒。
1955森永奶粉事件
1955年,日本森永奶粉公司在奶粉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为重复使用的非食品原料,其中砷含量较高,导致12000余名儿童发热、腹泻、肝肿大、皮肤发黑,最终130名儿童死亡。为此,森永公司已经支付了超过6亿日元的赔偿金。
事情还没完。14年后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受害者都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事发20年后,前森永奶粉公司负责人再次被判3年监禁,森永公司也再次承担了约3亿日元的责任赔偿。
20世纪60年代日本的“地沟油”危机
近年来,关于中国地沟油流入市场的新闻不时出现。上世纪60年代,日本也出现过“地沟油”危机。当时台商与日商勾结,收集提炼日本的“地沟油”,制成食品出口台湾省。
当时日本已经有了食品卫生法,很快就制止了地沟油的流出。留日学者萨苏曾在博客中介绍,日本地沟油现在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以更高的价格卖给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对这些地沟油进行提炼,加入蓖麻油作为垃圾车的燃料——这种油一旦食用会引起腹泻,完全不能食用。
2007年日本食品安全事件汇总
继2007年初日本西点业百年老店使用过期牛奶的丑闻后,北海道肉类加工企业Meathope的严重造假事件、北海道代表性特产巧克力点心中销售过期食品、九州用进口廉价鳗鱼假冒“国货”等事件接连发生。一系列食品问题动摇了日本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2007年夏天,北海道金马目市一家肉类加工企业被曝用猪肉冒充牛肉后,农林水产省设立了“食品举报电话”,到9月底,平均每月有300多个举报电话。一系列食品丑闻浮出水面,札幌市的著名糕点企业“石屋”、三重县伊势市的老店“赤府”、大阪的高级售货亭“吉兆”篡改布丁和水果冰的保质期。
5438年6月+10月发生在日本宗教圣地的“赤夫”事件,无疑是对消费者信心的又一次沉重打击。大家去参观了日本最著名的伊势神宫,买回了当地的名产——有着300年历史的日式点心店“Chifu”的产品,可能是生产日期伪造的食品!
2007年6月65438+10月65438+2月,日本农林水产省宣布,驰福公司伪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发现该公司将不能及时销售的产品直接送回冷库冷冻,必要时再拿出来,换上新包装,标注新生产日期销售。
据此间媒体报道,驰福公司的这种冷冻、解冻、重新包装的做法始于30年前。从2004年9月到2007年事件的三年间,赤福生产了605万箱此类假冒商品,占其总出货量的18%。
2008年日本食品安全事件汇总
据日本共同社及《朝日新闻》和《每日新闻》网络版2008年6月2日10报道,“出售污染大米”的尘埃尚未落定,东京大学农业生命研究部附属农场又爆出“出售使用禁用(含汞)农药生产的大米”,引发社会不满。
据东京大学称,在1997至1999的三年间,其农场的一名男性技术人员在“练习水田”耕种中使用了醋酸苯汞农药。
事件曝光后,技术人员告诉调查委员会,他也知道醋酸苯汞农药是禁用的,但水稻病害持续蔓延,所以用了。
在上述三年时间里,“实习稻田”生产了3.6吨大米,卖给了教职工和普通消费者,包括东京大学的食堂。
65438年10月2日,东京大学副校长滨田俊一(Junichi Hamada)召开记者会,并向社会道歉:“给您带来了麻烦,抱歉!”滨田表示,将尽快调查水稻和水稻土中的汞残留。
2日下午,东京大学农学与生命学部部长Seigenji Zhen为周边居民举行了说明会,也进行了道歉。有70名居民对学院的行为非常愤怒:“(我可能对外面卖的大米感到不安)但是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东京大学农业生命研究部生产的大米!没想到我们被骗了!”
据东京大学称,他们于9月22日停止销售该农场生产的大米,并于9月24日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将对相关人员、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以及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进行调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食用这种大米后健康危害的报道。
从1973开始,日本法律规定禁止将醋酸苯汞用于除研究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违反此规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加罚金1万日元!据悉,东大农场这次使用的水银制剂估计是1973之前购买的。
在“汞大米”被曝光的同时,“问题大米事件”仍在燃烧。“问题大米事件”是指大阪李三食品公司将仅限于工业用途的发霉“问题大米”或农药残留超标的大米伪装成食用大米转售牟利的丑闻。
自从日本前农林水产大臣太田诚一(Seiichi Ota)承认未能处理好“毒大米倒卖事件”并辞职后,该事件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