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建制的演变
宜昌在古代属于西陵部落。据《宜昌州府志》记载,夷陵在夏商周时期是古荆州地区,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改为武县。夏商时期为古荆州之地,春秋战国时期为楚西塞之要地,建有城池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宜昌设郡,大部分地区属南郡。“汉承秦制”,夷陵西汉属荆州南郡,东汉建安十三年(208)改为临江郡。建安十五年(210),临江县改为宜都县,辖宜都(今宜昌)、秭归、枝江、驿道(今宜都)四县。
三国时,吴元年(222),夷陵改为西陵县,又称益都县。晋太康年间(280-289),改称夷陵县。东晋时,在夷陵西界(长江南岸的黄牛岩和黑岩之间)另设一郡,取名“宜昌”,意为适宜国家繁荣以祈求分县,“宜昌”之名开始出现在历史上。
南北朝时,宋、齐都与金交好。梁改益都郡为益州,西魏改沱州,北周改。
隋大业三年(607年),西周改为夷陵县,辖夷陵、夷道、长阳、远安。夷陵郡为县治,属荆州都督府管辖。唐初,夷陵县改周霞,领以上四县,属山南东路。天宝初,改夷陵郡。甘源元年(758)重修为西州,辖原四郡,仍属山南东路。
五代时,西州、荆州、贵州为南平国。北宋,又称周霞,属镜湖北路,仍辖夷陵原四县。元丰年间(1078 ~ 1085)改为“夏”。
元十七年(1280),周霞升为周霞道,领原四郡,属河南镜湖北路。明初,周霞道改为周霞府。洪武九年(1376),改周霞为夷陵郡,领益都、长阳、远安三县,辖夷陵,属两广政务院秘书荆州府京南路管辖。
清顺治四年(1647),夷陵郡隶属荆州郡。顺治五年,“夷陵”改为“夷陵”。雍正十三年(1735),夷陵府升为宜昌府,夷陵县改为东湖县,也是宜昌府所在地,统领东湖、兴山、巴东、长阳、长乐五县,以及贵州、鹤峰两州,隶属景邑石岛。宜都、枝江、当阳、远安属于荆州府。光绪二年(1876)《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宜昌被辟为通商口岸。次年,宜昌设立海关,正式对外开放。
民国初年废除府州建制,实行省道县制。1912,东湖县改为宜昌县,与兴山、秭归、巴东、长阳、五峰、鹤峰等县同属京南路。当阳和远安属于香南路。1922,宜昌属于经一路。
1932、1936宜昌、宜都、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为第九、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办设在宜昌县。芷江县先后隶属湖北省第七、第四行政监察区。1948年8月,中共江汉区委决定正式成立第四专员公署(又称湘西特派员公署),1949年10月,改为当阳特派员公署。5月20日1949,宜昌专员办在当阳成立,同月宜昌党政领导小组在当阳成立。6月11日,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在当阳陆家湾正式成立。7月1949,宜昌市解放。中共宜昌派出机构和宜昌党政机关随即从当阳迁至宜昌市。1949 165438+10月15,今天宜昌全境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湖北省被划分为八个行政区。其中,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辖宜昌、宜都、枝江、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同时,将原宜昌县及郊区农村划出,设立宜昌市,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直接管辖。1951改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地区专员,1955改为湖北省宜昌专员。6月,1954,11,宜昌成为宜昌专署领导。此时宜昌辖9县1市。此时宜昌专员公署辖8县1市。1958 12、撤销宜昌专员公署,成立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1961 5月,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撤销,成立宜昌专员公署。1968 1宜昌区革命委员会成立。1978年8月,撤销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宜昌地区行政公署。1979年6月,宜昌再次成为省会城市。1992年3月,为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经中央批准,宜昌地区与宜昌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