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有几千年的历史。
大约七千到四千年前。
生活在淄博的远古先民,通过劳动、生活、繁衍,创造了北新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谱写了新石器文化的篇章。千百年来,淄博是县、是国、是州、是府、是路,历代反复交易,没有形成统一的地方行政建制。只有分属不同县、府、州的县,其中临淄、淄川、桓台、博山相对完整。[4]
子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设郡,归齐郡管辖。
张店原为郭昶县,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设李旗县。
高青原籍狄县,秦家,后隶临淄县(齐县)。
淄川原名班扬县,西汉初年设立,后划归冀南县。
桓台,原名新城郡,创建于南宋绍鼎元年(1228),隶济南路总督府。
博山始建于清雍正十二年(1734),划归青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