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范”、“易”、“道”是什么样的官员?这是怎么回事?你有什么权力?
凡泰
清朝使臣署的使臣一般称为“范太”,也称“方伯”。在清朝,使节的官阶与总督相同,是二等官员。掌管一个省的行政和财富的出纳员。国家法令由他向州县公布,所以也叫“承宣官僚部”。每十年向住建部申报本省户籍、纳税服务、人数、田地数量。所有重要的政府事务都要向总督报告,以供审议。
瓜台
按察使,简称“纲太”、“纲司”,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和送后事务。清代按察使司的简称。
道台
按照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士(道台)是各省、各府之间的地方督抚。清初道士等级不定,均列为“正司”十八年(1753)(在“正司”中,有“省巡官”作为你提问的“平台”,道教分为“守”和“巡”)。还有一些专业道路,负责一个省某一方面的事务,如储粮道路、盐法道路、军事防御道路、河道工程道路等等。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和分化大臣权利,防止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不同于历代的官制。清代官制有九等十九级,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清代官制:清代中央官职分为中部、辅部、御史三类。比如内阁、军部、六部等。清代地方官员分为文官和武官,如巡抚、巡抚等。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传统和清初的官制,大体上继承了明朝的旧,但对明朝官制中的突出弊端略有改革。直到雍正、乾隆才逐渐调整稳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