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庆说:《火中涅槃》中与真实历史相关的常识是什么?
火中涅槃故事的根本原因是翻案,而这个故事的原型很可能是西汉武帝后期的巫术诅咒。
明君萧景瑜是汉武帝时期太子卫子夫的儿子,被称为智者。可以说,萧靖宇的人物形象与历史上的这个人几乎完全相似。两人都试图以理想主义进行改革,但同时又与父亲发生多次矛盾,最后被小人陷害,被冤死。
历史上由于刘智与反派江充的恩怨,太子被诬陷,而在《火中涅槃》中,萧景瑜则是因为一心要废除悬镜司,与夏江结仇而被诬陷。
而刘的舅舅(卫青)和一样,是当时汉军的灵魂人物,同时也是皇帝所畏惧的。而且汉武帝娶了卫青的妹妹卫子夫,卫青也娶了汉武帝的妹妹平阳公主。
《火中涅槃》里的情节也差不多。偕林娶了皇帝的妹妹晋阳长公主,皇帝娶了偕林的妹妹林乐瑶为陈贵妃。
在这场巫术的灾难中,伊自杀了,子夫也自杀了。在这起十恶不赦的案件中,皇帝的长子刘一的几个孩子都被杀了,只留下一个孙子,他在官牢里住了一段时间,后来成了一代明韩军的宣帝。这个情节在《火中涅槃》中也有类似的描述,这是汀生的经历,但后来汀生没有当上皇帝,而是成了高震的师傅。
巫术的诅咒把一个英明的王子和魏皇后逼死了,牵连了几万人。
赤焰案中,一代贤明帝王的长子、生母宸妃去世,金陵城血流成河,被肆意牵连。
而且,虽然历史上没有梅被判巫术这种事,但殊途同归。
历史上,汉武帝终于在自己的罪恶感上写了上谕,造了一个思考的子宫,主动认错。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关于自我反省的圣旨。
在《火中涅槃》中,由于梅的策划,梁武帝最终被迫下诏重审赤焰案。
最终的结果是冤情大白。
三庭联合审理
在《火中涅槃》中,大概有过两次三司联合听证会。
第一次是王静滨州侵地案,刑部三司、大理寺、廷尉司为辅。
第二次是私人枪屋的案子。全财要求三个部门联合听证,以证明朱越的清白,但结果被皇帝压制。
三庭合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
然而在《火中涅槃》中,这三个师都犯了明显的错误。
三分卫起源于战国时期的太尉、司空、司徒,又称三分卫。到了汉朝,就演变成了廷尉、石喻钟诚和李思校尉;接着,唐朝又任命尚书、府、大理寺卿为三使。
明清时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为三司。
在《火中涅槃》中,把廷尉司改成都察院更合理。
法庭辩论
在《火中涅槃》第11集里,谢玉用了一个小伎俩,让礼部尚书陈渊就范。因此,他试图用“礼”来重置岳贵妃,但遭到王禹御史的弹劾,最终引发了一场法庭辩论。
在中国历史上,法庭辩论发生过多次。自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成为学生的正统学科。因为儒家经典太多,大学者的研究方向和侧重点不同,交流很少,所以会形成各种流派。
为了消除分歧,朝廷会举行法庭辩论仪式,这在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其中比较著名的会议有西汉的石渠阁和东汉的白虎关会议。
三省六部制
火供中的涅槃基本上是三省六部的方式,在隋唐时期完善,一直到清末都是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是官、户、礼、兵、刑、工。每个部门也有四个司(全财,主要部门的惩罚),使总共24个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