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历史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
当然,所谓的“小常识偏差”只是作者的主观感受。至于是不是常识偏差,只能由网友和方嘉来判断了。
第一,关于是否存在“历史规律”的问题
余英时先生说,无论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历史进化的基本模式,还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这“两种不同版本的‘科学史学’都是我早期研究中国历史的思想背景。我没有盲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因为我不敢贸然相信史学可以像生物学、地质学一样是一门科学,更不敢确定有没有历史规律。然而,这两个史学流派在研究取向上各有所长...首先必须指出,把史学发展成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的想法,一开始就遭到反对,大多数史学家在实践中也做不到。但在理论上,“科学史学”的号召力是很大的,所以似乎长期占据主流地位。反对者虽然不接受,但也无可奈何。大概从五六十年代开始,这个预设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挑战,关键发生在‘历史规律’上。出乎我们意料的是,是汤因比,而不是“科学历史学家”,开始了“历史规律”的破产。唐主张以“文明”作为历史研究的基本单位。他在《世界史》中选择了21个“文明”作为研究对象,最终成为一部13卷的历史研究。就‘文明’而言,我宁愿非常欢迎这部巨著,但问题是他想在这种大规模的研究中找出‘文明’兴起、发展、瓦解的一般规律,这就落入了‘科学史学’的陷阱。当时(1950到60年代)西方国家的专业史学家揭竿而起,群起而攻之,大家根据最可信的史实和证据进行反驳。结果,他所谓的“法律”都站不住脚。另一方面,“科学史家”所强调的“规律”也深受质疑。此处不能展开评论。我来介绍一个更重要的论点,就是“连贯的概括”和“连贯的规律”不能混为一谈。自然科学可以建立‘一致法则’,而历史只能建立‘一致的概括’。所谓‘概括’,就是我们能在历史中找到一些整体的趋势、动态、结构及其因果关系。但这种“概括”往往因地、因时而异,在A国成立,在B国不一定成立,在A国成立,在B国不一定成立,与自然科学中普遍有效的“定律”完全不同。在“连贯的概括”和“连贯的规律”的界限划定之后,史学是否“科学”的问题自然就消失了。正如历史学家最近指出的那样,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成功地建立起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历史规律’。"
人类社会的“规律”完全不同于自然的“规律”,余英时先生说得完全对。自然规律完全可以在实验室里找到,而且可以轻易“放之四海而皆准”。比如水在一定压力下达到100度就会沸腾。因为自然界——至少是地球上的自然界,至少大部分产生“规律”的条件和因素是不变的,是共同的。但是人类社会不一样。人类的历史是由人创造的。作为灵长类动物,人是有思想的、有情感的、有动力的和聪明的。因此,人类不仅依靠动物的生存本能来创造自己的历史,而且用自己的思想、情感、动机、好恶和激情来创造自己的历史。不同社区的人类不仅面临着不同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而且在不同的民族习惯、不同的心理素质、不同的精神背景、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不同的情感色彩中,创造着各自的历史和文化。所以,在生成人类社会规律的各种条件和因素中,那些“不变”和“共同”的是极其罕见的,而很多不是“不变”和“共同”的。也就是说,如果把人类文明比作个体生命,那么这些个体生命中的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品质、生活习惯、情感倾向、心理状况和对待生命的方式,所以每一个生命的成长过程都是不同的。所以,用同一个成长模型去覆盖所有生命个体,是荒谬可笑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类成长过程中没有“普遍”的共同规律。比如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经济学家揭示的人类经济活动的一些规律,如分工、市场、生产力、生产关系、商品经济等。,对整个人类社会都是普遍的。当今人类社会的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任何一种文明和共同体,是否都逃脱不了“进入商品生产时代”的共同命运?迄今为止,人类在商品生产时代发现的、被无数实践证明的规律,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类经济活动的历史规律。
只能说,无论是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还是马克思的历史阶段论,都不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比如马克思的历史阶段理论(其中必须排除马克思关于所有人类都要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预期),可能是各种人类文明中个体生命的典型,但不可能是所有个体生命的成长模式。
余英时先生主张在表述人类历史规律时,用“连续性的概括”代替“连续性的规律”,但作者不同意。法律就是法律,如何用“一般化”来代替?比如“企业如果长期把产品价格定在成本以下,就会破产”,这是商品生产时代明确而铁一般的规律。如何用“泛化”来代替?
不仅如此,人类社会不同的文明——不同的生命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都有自己独特的规律可循。比如于老师引用的中国“两千年”,无论是叫“中古历史”、“经学时代”还是“封建时代”,都只是对游戏的一个定义,不足以训练。重要的是,这两千年的历史是以分裂、割据、混战、合并、统一两种政治形态反复循环而来的,这是中国历史的重要规律之一。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轮回?历史学家至今有满意的答案吗?
第二,人类文明是先进还是落后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余先生说:“我最感兴趣的是如何通过历史来理解中西文化的异同。自晚清以来,中国和西方之间的异同一直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一个主要关注点,目前仍在争论之中。我一直认为,只有历史研究才是寻求答案的可靠途径。然而,在“科学史学”的预设下,我在这方面的工作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为什么?如果历史和自然一样,都是受客观规律支配的,那么“历史规律”就必须和物理规律一样,“普遍适用,永恒不变,不可混淆”。其实正如前面指出的,从梁启超的《末世、中世、近世的中国哲学》到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历史分期,都是假设西方和中国遵循了同样的历史规律,但中国远远落后于西方。在这种假设下,中西文化的本质区别只存在于‘先进’(西方)和‘落后’(中间)之间。至于其他的不同,都是次要的,只是表达方式和风格上的不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也透露出西方中心主义的意识:虽然历史规律总体上是有效的,但它在西方实现了最顺利的发展,从而构成了一种模式,足以让其他文化进行示范。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很多知识分子认为,五四以来,现代西方为中国的未来提供了发展样本。(1949之后,曾经盛行的“苏联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的说法,其实是西方中心主义的一种变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