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钱钟书的写作:中国文学批评的假设

中国的文学批评史是怎样的?换句话说,它的具体目标是什么?这应该是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史的一个基本认知基础和逻辑前提。只有明确这个标题和它所指的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才能明确问题本体的具体指向;只有基于这一认知基础和逻辑前提,我们在讨论“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相关问题时,才能使我们的论题建立在清晰而坚实的基础上。否则必然会影响我们一些研究结论的正确性和纯洁性。而且长此以往,很可能会成长为制约整个学科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文基于这一课题的研究现状,在追溯历史的同时,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希望得到本土专家的指正。

在世纪之初,我们应该回顾过去。在回顾和展望本学科研究的同时,我们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以科学的态度和理性的精神系统地观察这一基本的、最起码的基础和前提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回顾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我们对几代学者近百年的辛勤工作充满敬意。他们在数据抓取、上下文清理、类别判定、系统构建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此外,就文体批评史的研究而言,在20世纪30年代和80年代以及90年代曾出现过两次高峰,而由王运喜和谷宜生主编的七卷本《中国文学批评通史》为这一学科在26世纪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不无遗憾地发现,与此类研究的显著成就和丰硕成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对学科特点的反思却相对薄弱。特别是在本体论意义上研究主体本身,似乎还是一个盲点。从20世纪30年代前后的陈忠范、、罗根泽、,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闵泽、黄、、周训初、、、、、蔡振初,研究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著作已有十余部。虽然大部分都涉及到对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反思,但其中也不乏作过细致分析的人,如陈忠范、罗根泽、、黄、周训初、、、蔡振初等。,但涉及到他们的称谓,能解释清楚或准确理解的,却真的很少。(注:至于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对参照物的解读,确实如此。就我们所能查阅到的十余部中国文学批评史著作而言,应该说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对中国文学批评史进行了本体论意义上的思考和论述。虽然有很多人详细分析过,但在这个问题上从来没有给出过全面准确的解释。陈忠范先生(上海中华书局)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以“文学批评”为题作了详细分析,其第三章名为“中国文学批评史通论”,但无具体说明(见该书第1 ~ 9页)。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新文艺出版社,1955版)只关注文学批评的产生和中国文学批评的发展(详见导言)。罗根泽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一)》(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版)是对这个问题猜测最多的人之一,但至今未给出肯定的说法(详见导言)。朱东润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版)区分了文学批评与批评文学的区别以及中国文学批评的分类(详见导言)。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批评史著作最早引起我们的注意,是在我们推黄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略》(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版)和周训初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略》(长江文艺出版社1981版)时。显然,他们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但由于时代的原因,他们仍然没有触及参考文献的多重性问题,他们的表达也不全面和准确(见黄澍的概述和周铸的介绍)。蔡忠祥等人的《中国文学理论史(一)》(北京出版社,1987版)明确提到了“正名”问题,并付诸实践(详见本书36-37页序言)。至于王、顾的《通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版),虽然在语义上非常详细,而且是基于韦勒克·沃伦、刘若愚的观点,但在文本上并没有把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重点,而是用“文学批评”代替了文学批评史(见该书第一部分《先秦时期的文学批评》)蔡振初的《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岳麓书社, 1999版)对此进行了谨慎的探讨,但蔡先生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作为一个部门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与作为一门学科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之间的层次区别和联系。 所以在蔡先生那里,有这样的说法:“文学批评史作为一门学科,是文学批评和历史学交叉的学科。”(见本书第37页)。)。对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以著述的形式尚且如此,遑论其他。原因真的很耐人寻味。

这种情况使得我们在本体论意义上审视和思考这个课题时,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一方面是称谓的多样性。根据教育部的认定,这门学科的正式名称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但在目前的教学和研究中,除了“中国文学批评史”之外,还有其他名称用来指代这门学科,如“中国文学理论史”、“中国文学思想史”、“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中国文学美学史”、“中国诗学”等。对此,学术界表面上采取默许的态度,都明白研究一般在哪个领域进行,并在一个约定俗成的名称下不断赋予新的含义。这种泛化的态度有时会使术语和范畴的内涵过于宽泛,难以准确界定。其实每个研究者都很清楚,文学批评史不同于文学理论史、文学思想史、文学美学史,其外延并不完全一致。这不得不让一些研究者采取谨慎的态度。从建国前的陈忠范、罗根泽、朱东润,到新时期的蔡忠祥、罗宗强、张海明,一直为学科名称的区分、界定和讨论而忧心忡忡,甚至有学者采取措施对其名称进行整顿或提出这样的主张。(注:详见蔡忠祥《中国文学理论史(一)》导言,北京出版社,1987,第36-37页;张海明对古代文论研究学科性质的思考,《文学遗产》第5期,1997。)。另一方面是指控的不确定性。作为一个学科名称,“中国文学批评史”指的对象不止一个,部分原因是前一个原因,即既定的名称不断被赋予新的含义。但问题是,当“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外来词输入中国或者“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特定的符号时,其所指本来就是多重的。而这一点似乎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更不用说深究了。这种习惯性的思维模式不仅会直接影响我们对相关问题的准确理解,有时甚至会因为逻辑模糊而影响意思的正确表达。

然而,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在近一个世纪的研究中,这种情况几乎被忽略了。迄今为止,当我们面对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价值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时,仍有许多困惑甚至误解。甚至学科名称至今也没有统一,以至于因名称多样,参考文献不确定而众说纷纭。这种情况造成的无谓争论和讨论,自然会无端伤害一些学者的学术生活,徒然占据一些领域的思考空间。因此,联系即将到来的265,438+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毫不夸张地说,中国文学批评史的指涉阐释不仅是制约本学科研究效率的问题,也是关系到本学科科学定位和能否在学术界获得充分理据并立足的问题。

那么,中国的文学批评史是怎样的呢?换句话说,它的具体参照对象是什么?按照我们的理解,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语言符号和名称,至少涉及三个对象,或者说至少涉及三个层次的意义。即可以指一个学科、一个研究范畴或方向、一个研究对象。

第一个层面,应该是指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可以说是广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门学科,其内容极其丰富,领域极其广阔。一些学者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系统的整理。认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门学科的研究内容总体上应分为四个方面:(1)中国古代文学批评:1。批判理论(批判理论、原则、标准和方法);2.批评实践(作家作品评论);(2)中国古代文论:1。文学理论(文学概念、文学功能);2.文学理论(创作论、技巧论、形式论、变化论、鉴赏与批评);(3)中国古代文学思想:1。文学思想;2.文学辩论;(4)中国古代文论的民族特色:1。古代文论体系,2。理论倾向和形式的特点。

从研究手段或侧重点来看,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资料整理:1。原著的校对、注释和翻译;2.索引、课本书、字典等工具书的编写。(2)理论研究:1。历史研究:(1)文学理论批评通史;(2)侧重于某一部通史,如批评史、理论史、思潮史;(3)断代史;(4)分裂文学理论的历史;(5)专史;(6)品类历史;2.理论研究:(1)专人和专著研究;(2)重要命题和范畴的研究;(3)中外比较文学理论研究;(4)跨学科研究。(3)学科史研究。

从研究材料来看,可以分为十个方面:(1)理论色彩浓厚的文学作品;(二)列入传统的诗歌批评,包括诗词等批评作品;(3)散见于其他文集的有关诗歌等文体的书信、笔记、随笔;(四)诗词歌赋和小说、戏曲的序言、后记和评论;(5)文选、选本中体现的文学思想和批评观点;(六)以文学作品形式存在,直接表达作者文学观点的作品;(七)间接表达作者文艺思想的文艺作品;(8)散见于历史、哲学、宗教、文化典籍中的相关资料;(9)口头民间故事和传说中蕴含的文学思想;(十)代表一定时期审美观念、品味、时尚的艺术作品。(注:张海明:关于古代文论研究性质的思考,《文学遗产》第5期,1997。)

通过这种系统的整理和细致的划分,可以看出,“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门学科,应该涵盖整个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即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指的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如果不在乎语言本身的稳定性和约定俗成的权威意义,那么在这个层面上,两者是完全可以互换的。这可能部分揭示了许多学者总是习惯或更喜欢用中国古代文论来指代这一学科的原因和情结。或许,就现实研究而言,用“中国文学批评史”来命名这个学科似乎太过狭隘,有点名不副实。而且,即使改成《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也很难包含其全部研究内容。但如果从常规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

第二个层面,应该是指以作品形式出现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称为狭义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实际上,这个层面的指代,是最符合这个标题在导入和推导之初的本义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被一级推广作为一个学科的名称。在学科建立之初,它在这两个层面的参照是相同的,或者说是重叠的。换句话说,同一个所指对象获得了两种不同的意义,两者是三位一体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