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是什么时候通过的?
1982.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我国1982宪法中,其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照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存在于居民居住地范围内的基层杜区,其工作是居民居住地范围内社区的一切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扩展数据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组织在实现居民(村民)自治过程中的关系,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和与人民政府的关系。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人大的关系,可以从其性质、职权和任务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