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
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是:保护与修复、转型与升级、拆旧建新。
首先,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和老建筑不会被随意移动或拆除,老城区的传统格局和街道肌理不会被破坏。
其次,不随意砍伐古树,保护老城区的自然景观环境,保留城市独特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同时,城市更新也要严格控制大规模的拆迁、加建、搬迁。城市更新区拆迁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拆建比不大于2,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低于50%;在合理划分区域并满足上述量化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区域内具体更新项目的上述指标可适度灵活控制。
城市更新对象主要包括五类。
根据《导则》,城市更新是指改善城市建成区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市政设施短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治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盘活利用现有资源、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完善交通功能为重点的活动。更新对象主要包括旧社区(街区)、旧工厂、旧商业区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