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会追究过去的责任吗?
不,不溯及既往是现代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新法实施前已经发生的行为,应当按照新法处理,但要看新法是否有溯及力。具有追溯效力的新法将根据新法实施,无论这些行为何时发生;新法无追溯力,自实施之日起实施。新法的行政处罚规定不能追溯到新法之前的行为。
法律分析
旧法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新法实施后不断被查处。以调查时间为准,不溯及既往。但该行为具有持续性,在新法生效后继续,即新法生效后的行为,新法生效后继续的行为可以处罚。如果违法行为还在继续,说明违法行为还没有结束。新法实施后被查处,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不构成犯罪,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新法和旧法都视为犯罪,那就要看哪一个处罚较轻,适用处罚较轻的那一个。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除外。因此,新法的处罚不能溯及新法生效前的行为,但新法生效后的行为是可持续的,即新法生效后的行为,新法生效后继续的行为才能受到处罚。为了考察和判断法律规范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时间效力,有必要查明适用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无效时间和溯及力。同时,要查明具体行政行为办理的时间。正在处理的行为和事项发生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规范发生法律效力期间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规范具有时间效力。反之,则没有时间效应。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或者拟处理的事项发生在新法生效前,行政机关在新法生效后处理的,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法律有溯及力的以外,有关实体问题原则上适用旧法的规定,程序问题适用新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或者废止,新的规定较轻或者不认为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