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地区的历史演变

湖滨区因位于黄河三门峡水库(人工湖)岸边而得名。

远在旧石器时代,湖滨地区的上村沟、回兴沟、王官沟就有人类。五六千年前的原始氏族社会时期,出现了一个庞大的氏族共同体。夏商朝属禹州。西周时,先后属于交国和虢国。春秋时期,属晋国。战国时期是魏国。秦属陕县,属三川县。华人属于弘农县。三国属魏国恒农郡。金代属弘农郡。北魏属恒农郡,太和十一年(487)属陕西陕县。隋朝为河南郡地。唐属陕西省、河南省。五代时,分流到军队。石梁属于陕西的镇国军,后唐、后晋、后汉、后周都属于陕西的宝鸡义军。宋隶属陕西永兴军。楚谨隶属河南省Xi安军,后隶属陕西省石霞县、金阊县。袁属陕西省陕县河南路。明属陕西省,河南省。清初,位于明朝沿岸。雍正二年(1724),属陕西鹤山、汝道、陕西直隶。

民国二年(1913),属河洛路陕县。

17年(1928),属豫西第三行政区陕县。

21年(1932),属河南省第11个行政区陕县。

1949 10月属陕西省陕县。

1952属于洛阳地区陕县,城关区和合兴镇居多。

1956年4月,回兴镇从陕县划出,建立三门峡工区。9月,三门峡工区更名为洛阳专员公署三门峡办事处。

1957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三门峡市(地级),原洛阳专员办三门峡办事处同时撤销。6月成立三门峡市郊区,8月经河南省人委批准成立三门峡市郊区办事处,隶属三门峡市委。1958 11城郊人民公社10月成立。

1959年6月陕县改为三门峡市领导,165438+10月撤销建制并入三门峡市。1960年2月,三门峡市委决定将原陕县城关行政区的一部分与三门峡城郊公社合并,成立陕西人民公社。

1960年6月,陕西人民公社并入湖滨区(市)人民公社,称湖滨区人民公社。

1961年5月,三门峡市委决定湖滨区人民公社农村部分更名为陕州人民公社,8月更名为陕州区,6月1O更名为郊区。

1961年10月,陕县脱离三门峡市,恢复建设。三门峡被降为县级市,隶属洛阳专员公署。

1963 65438+2月,郊区名称被撤销。

1986 1月,经国务院批准,三门峡升格为地级市。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三门峡市版图的基础上,设立湖滨区,归三门峡市管辖。

2000年,湖滨区辖5个街道,1个镇,4个乡:湖滨街道、车站街道、金奎大街道、前进街道、剑河街道、回兴镇、茨中乡、高庙乡、交口乡、迪雅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湖滨区总人口288746人,其中湖滨街道33268人,前进街道37409人,车站街道42589人,剑河街道52585人,大安街道460人,回兴镇20490人,迪雅乡40130人,交口乡10人。1995,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回兴乡撤乡设镇。回兴镇辖回兴、上村、槐树洼、房建、山前、后山、新兴、王官、马家坡、东坡等18个村民委员会和46个村民小组。行政区域和建镇前的乡镇一样,没有变化。

2005年,湖滨区乡镇区划调整:姚笛乡撤销并入交口乡,回兴镇撤销并入茨中乡。截至2005年6月5438+2月31,湖滨区辖5个街道3个乡镇:湖滨街道、车站街道、大安街道、前进街道、剑河街道;茨中乡、交口乡、高庙乡。其中,5个街道35个居委会,面积19平方公里,人口218万;三个乡镇52个村委会,335个村民小组,面积199.9平方公里,人口114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