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历史,如何解读历史?

换句话说,历史是指人类社会过去发展过程的记录。

这种用法,例如:

我们读历史。

我们正在上历史课。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阅读一直客观存在的历史。已经不存在了,也没有办法去读了。

我们读的是一本记录着一去不复返的“原始历史”的历史书。

或者听老师的历史课讲一去不复返的原始历史。

另一个例子是:

史记,宋史,历史信仰。

这里指的是一部历史著作,是当时的人写的,也有后世甚至现代人写的。

古希腊的希罗多德,被西方人称为历史学之父,被称为历史学,西汉司马迁写的《黄帝至汉武帝中国通史》被称为《史记》[2](史记)。

《孟子·离娄上》:“成于晋,游于楚,春秋于鲁,一也。

它的主题是齐欢·金文,它的文本是历史。“也就是说,用文字记下纪欢笔下金文的事情。这种纪欢《金文》的文字记载是历史,就像《春秋》一样。

前面提到的《三国志·兀术、吴主引》和《读书史》,这里的历史和《书传》一样,都是“浏览”,指的是书,也就是史记。

在中国,历史和史记是一个词,英语也是,两者都是历史。

在德语中是不同的词,把过去发生的事称为“Geschichte”(历史),把历史写成“Historie”(历史记述)。

过去的历史已不复存在。

我们根据过去历史的记载,了解真实、客观、原始的历史。

换句话说,我们通过别人的眼睛看到过去的历史,我们通过别人对历史的了解了解过去的历史。

这是一种间接的理解,即通过一个载体和中介来理解原始历史。

都说我们是通过史记来认识历史的。如果只参考文字不够全面准确,我们需要做三点补充。

第一,我们讲史籍,不仅要包括文字,还要包括图像和语言,如口述、录音、图片、照片、电影、电视、光盘、数字等等。

这种历史记录,除了有目的地记述历史之外,还应该

包括当时人们不是为了讲述历史,而是为了现实生活的需要而记录下来的东西,如档案、账本、公文、合同、书信、日记,甚至书籍、文章、文学、艺术品等,这些东西有的以原始的实物形态保存下来,有的以临摹、印刷、临摹的形式流传下来。这些东西是当时的人做的,不是后人写的,也不是后人的意识加工的。

在反映历史的真实程度上,往往超过了后来对历史的描述,即属于所谓的第一手材料。

第二,除了历史记述,还有实物,也就是留存下来的过去的遗物。

如遗址、墓葬、建筑、文物等。

这些东西有的有文字和图像,既有叙事功能,也有实体功能。

留下来的历史对象不是活的、动的过去历史,而是能反映活的过去历史的东西,也是了解过去历史的重要第一手资料。

第三,除了以上两类,我们对历史的认识还经过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历史的东西。

我们对历史的认识,其实是基于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获得的知识、认知能力、认知方法、认知技术。这些知识、能力、方法、技术都是通过历史积累形成的。

这里就不说了,后面讲历史认识论的时候会提到。

这里我想说的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历史的东西,是现实的一部分而不是历史的一部分,但它们确实是历史在现实中的保存、延续和变形,是我们可以直接接触、理解和体验的。

但是,在谈论了解历史的时候,往往容易忽略这一点,以为我们对历史的了解只是过去历史的东西。

这个问题很复杂,不容易说清楚。我们讲历史认识论的时候会讲到,这里只提一下。

这样,过去历史的“载体”或认识过去的“中介”就从“文字记载的历史”或“历史记述”扩大到包括过去遗留下来的实物和现实生活中的历史事物,即记载的“负荷”不仅仅理解为文字记述,还包含了“载体”的含义。

都是了解历史的资料,可以说是“史料”。

我们生活在历史中,每个人都有历史经历。这是我们自己记忆中的历史,就像我们身体上的伤疤,是我们过去历史的物质形态遗留下来的。

这些都是过去整体历史中很小很短的一段,是人们对历史的亲身经历和直接感受,但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而一旦写下来或者说出来,对于别人来说,就是了解历史的信息,也就是史料。

不管它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真实原始的历史,甚至不管它是否真实,史料始终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我们认识历史的基础(比如过去有鬼神并不能证明有鬼神,或者过去有鬼神。

但这种鬼神的记录可以让我们知道过去人们的信仰、心态和生活,这是客观存在的。

正是通过这种史料,我们理解了一去不复返的客观存在的历史,形成了我们的历史认识。

这样理解的历史是主观的、自觉的,也叫“历史”。

这是历史的第三层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