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树种的选择和应用的历史过程是怎样的?

园林树种的选择和应用可以追溯到史前洞穴时代。最早用于人工栽培的物种是食果树,起源于带回洞穴的果实被食用后丢弃的种子发芽植物,但当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生存而不是为了维护生态和观赏。

最早的人工栽培见于殷周时期的《诗经》,以遮阴纳凉,方便歌舞娱乐为主要目的。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街道绿化的雏形。到了秦朝,主持森林的人被称为“四府”,还负责宫殿和街道的植树。

西汉盛世,园林树种的培育和发展在秦“上林苑”的扩建中得到充分体现。张骞出使西域,开创了大规模植物引种的先河。大量外来的南方树木北迁京城,声势蔚为壮观。《三福黄图》载:“富力宫在上林园。汉武帝丁原第六年(公元前165438+公元前01——编者注),奇花异木,菖蒲100份,香蕉12份,球茎10份,肉桂100份...桂圆、槟榔、干年(紫干)、橘子都是余本。”因为当时对植物的生态特性知之甚少,损失也很惨重。“一百株荔枝,从脚趾移植到庭上,无一存活。移植了好几年,在以后的几年里,哪怕一株一年四季都有点郁郁葱葱,不做作,皇帝都很珍惜。一天死了,几十个人坐下来惩罚他,他就不再死了。”就算是真正的龙帝,也很难抗拒自然规律,除了滥杀无辜泄愤,也只好放弃。在事实面前,古人已经注意到了栽培适应性的问题。“南北不一样,年纪大了就更难了。”其实古代人,也就是我们现代人,怎么不经常犯这样的错误,反复做这样的蠢事呢?

根据对建于公元700年的唐代张淮王子墓的考古发掘,早在1200年前,抑树栽培技术就已经相当成熟。对物候的观察和记录,嫁接技术的运用,园林绿篱栽培的技巧,在北魏《齐·姚敏书》中有精彩的描述:“有全鸟龙之形者,见之而叹,不知日西移,忘未来尚远,盼之已久。”

到了明朝,园林发展到了全盛时期。北京有西苑、南苑、北苑,私家园林有清华和袁绍。江南名园有苏州的留园、拙政园、上海的豫园、南京的瞻园等。这一时期,园林树木的种类、配置方法和栽培原则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如季承在《园林论》一文中主张:“一切作品必先互为基础”,则可“胜于礼”。并提出了“凡建森林园林,无村落,地偏胜”的原则,蕴含了园林树种选择应用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再比如“种树时不要让树知道”,“种树的话不要挖得太宽,怕伤了根”,种下后“还是会用木头撑着,怕风把树顶摇下来。根摇动,虽然脚的木头不是活的。根不摇,虽能生。而“不使枝叶繁茂,就不捕风”等实践经验更是简洁明了,原理非常科学,确实令人印象深刻。

园林树种的景点设置和系统管理是清代皇家园林。在承德避暑山庄,“梨花带月”景区有一万棵梨树;在圆明园,有职称的花官有200多人,从“首席”太监、花匠到园丁,其他花工更是不计其数,规模之大,管理之细致可见一斑。

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颁布法令,清明节也是植树节。孙中山先生逝世后,植树节改为3月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以纪念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对植树造林的关注和支持。民国时期,由于军阀混战,人民生活贫困,园林树种的种植和应用发展很少,又遭受战乱和严重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支持园林绿化工作。1956年,毛泽东号召绿化祖国,1958年作出实现“园林化”的指示,掀起了全国绿化荒山、美化祖国的热潮,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果。可惜十年“文革”后,园林树种自然被划入圈地、投资、养护的行列,香花变成毒草,美善变丑,让这个被誉为“园林之母”的大国远离了国际园林绿化的发展,与其在现代文明建设中应有的地位极不相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的春风已经遍布中国。随着国民经济的强劲复苏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园林绿化事业再次受到广泛关注,园林树种的应用再次蓬勃发展,绿化覆盖面积成为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1979五届全国人大六次会议决定,3月12日为植树节。1981年,邓小平亲自倡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并在1982年题词“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同年,中央绿化委员会(国家绿化委员会)成立。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截至1998年底,我国义务植树300亿株,参与义务植树人数超过60亿人,仅1996参与义务植树人数就达5.35亿人。据建设部统计,到1990年底,全国467个城市的绿地面积为474613公顷。其中建成区园林绿地217601公顷,公共绿地57863公顷。城市绿化苗圃13941.5公顷,占城市建成区1%。年植树量约1亿株。城市居民人均占有公共绿地3.9平方米,平均绿化覆盖率19.2%,建成区平均绿地率16.9%。1992建设部制定了《城市园林绿化现行产业政策实施办法》,其中“计划到200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使城市所有的地方都绿化起来,形成完整有序的绿地系统,搞好城市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绿化。”

近二十年来,园林树种的选择越来越丰富,栽培技术越来越先进,应用效果越来越显著。近十年来,中国城乡造林年均发展530多万公顷,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广东、福建、湖南、安徽、湖北、浙江、江苏、广西、山东、海南、吉林、江西共12个省区,面积1.8万多平方公里,宜林荒山已基本消除。自1978以来,我国先后确立了以遏制水土流失、防止荒漠化、改善生态环境、扩大森林资源为主要目标的“十大”林业生态重点工程。截止1997年底,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734.8万公顷。目前,生态治理已被置于西部开发的首位。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世界森林资源评估报告》,中国森林面积为654.38+0.34亿公顷,居世界第五位,占世界总面积的3.9%。森林覆盖率13.92%,人均森林面积在调查的179个国家中排名119。人均森林蓄积量8.62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8。

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的理念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理解和追求。实现“园艺化地球”的宏伟目标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中国神舟将作为新的“园林之母”呈现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