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的历史沿革

岑巩,古名泗州,春秋时属楚,属黔中郡。

武陵郡属于汉朝。

金永嘉元年(307),泗州脱离中央王朝。

南北朝时期是“五溪蛮”之地。

北周保定四年(564),蛮族田思和附地,因置丰州。建德三年(574),改乾州。

隋开帝五年(585),设清江县清江郡。十九年(599),设巴东县武川县。

唐武德元年(618),被贬泗州。四年(621年),置四川事。贞观四年(630),改州为泗州。八年(634)建立夜郎郡,属梧州。神赐元年(690),夜郎县改为峨山县。长安四年(704),峨山、未夕两县被选为舞州。开元十三年(725)改为河州。20年(732),河州改为工业州。田璇元年(742),改伊宁为泗州县。甘源元年(758),改称泗州。元和二年(807),受奖州泗州划归贵州中路(其州、郡、县均在岑巩县)。

北宋大观元年(1107),外务部尚书田公,将其隶属于泗首县,后改为吴川市。

元朝至元十二年(1275),设长江沿岸师府,隶李四州傅玄师。十四年(1277),泗州宣布四里湖为省会。十七年(1280)改司州宣慰司,兼掌内绥靖司。二十一年(1284),泗州降为泗州军民绥靖部,主管府、州、县、长官司。二十九年(1292),由泗州军民绥靖部改为泗州军民宣传部,划归湖南、湖北两省。泰鼎四年(1327),泗州宣威部领泗州傅玄部及镇远、黎平诸府。郑铮二十二年(1362),设立思南道都元帅府,泗州一分为二。二十五年(1365),泗州、思南均降明,复置泗州镇西宣威部。

明初沿袭元朝建制,洪武元年(1368),分泗州、思南两部,辖24长官司(县)。永乐十一年(1413),撤销两个宣传部,分设泗州、黎平、新化、石阡、思南、镇远、铜仁、武罗八府,设立贵州布政司。

清代仍设泗州府。

民国元年(1912),仍称泗州。民国二年(1965438+2003年9月),贵州民政部长唐要求其废除府州厅制,改州府为泗县,移贵州中路。民国十九年(1930年3月),泗县报岑巩县。岑巩县的名称由此开始。

1949 165438+10月9日,岑巩县解放,隶属中共铜仁地委。65438年2月25日,改为中共镇远区委。

在1956中,31个小城镇被划分为31个管理工区。

1958年8月,岑巩县试点人民公社,按照“政社合一”的体制,宣布成立10人民公社。65438+2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镇远、三穗、岑巩合并为镇远县,将全县10人民公社改为岑巩人民公社、甲岙人民公社、天马人民公社、龙田人民公社四个区级人民公社。

1961 8月18日,岑巩县建制恢复。开展整风运动,全县4个区有14个人民公社。

2月21,1963,14人民公社调整为乡一级31人民公社,仍有四个区。分开黄河公社。

1968,撤销泗阳区、甲岙区、天马区、龙田镇,甲岙公社、黄河公社合并为水围公社。全县有11个人民公社。

1984年7月,划分为四面区与四面镇与四面乡、水尾区与水尾镇、天马区与天马镇与白岩坪乡、龙田区与龙田镇。

1988年4月撤销泗阳乡、白岩坪乡,撤区设泗阳镇、水尾镇、天马镇、龙田镇。

2001年2月24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岑巩县由四面镇龙江村迁至新兴村。

2012年,辖6个乡,1个民族乡,共11个乡,1个新兴开发区。有6个居委会,3个社区委员会,129个村民委员会,1686个村民小组。

2013年,撤销岑巩县犹大乡,设立犹大镇,镇人民政府驻犹大村。同意撤销岑巩县凯本乡,设立凯本镇,镇人民政府驻大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