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建立了多少个部?
1,户部
该部负责全国的领土、田地、户籍、税收、工资和所有财政事务。
其内部政务按地区分工分为13个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
清增江南师为十四师。
各部门除了掌管本省的钱粮,还掌管其他衙门的一些共同事务,职责重叠。
除上述部门外,清还有八旗俸禄处和现在的审计处,主管八旗事务。
转住建部的机构有:乾发堂、宝泉局,负责铸钱;主管国库的户部第三库;仓库衙门,掌管仓储和水运。
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2、不
礼部主管礼仪事务和学校、科举事务。
考己、贾、君、宾、凶五礼;管理国家校务、科举考试和藩属与外国的交往。
礼部下设四个司。明清时期都是:礼部官制,掌管仪式、军礼、管理事务和科举考试;祭祀官司于寺,掌管吉祥仪式和凶礼事务;主持客务部的清洁工作,负责客务仪式和接待外宾;美食洁吏部,掌管宴席和狱务。
除了第四司,清代还有一个铸印局,负责铸造皇帝的宝贝,印刷国内外官员的书信。
他与四家翻译公司一起负责接待诸侯、外国使节和翻译。
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3.官方部门
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关,负责官阶、选级制度,试验鼓励学生的方法,颁发奖励他们的法典,最后敲定制度。
吏部下设四个司:清、明两个司,分别是选文、清官、验印、收勋、考试等司。
官方选拔部门负责审查公务员的等级,并列出、奖励、选拔、晋升和处理每月选举。
验印司掌管爵位、官职、恩、难、请、捐。
纪勋掌管文官守制,最后扶持,处理官员的继承、归化、复名、姓氏等事务。
考部负责文官的划分和讨论,处理北京视察和重大计划。
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
吏部尚书又称天官。
4.兵部
负责组织全国绿营士兵和武陟官员。
驿内外武职官授封影典,载驿制,验简法,士兵数。
兵部下设四司:选军清官司,审查武职官员的等级及其选拔、晋升、继承和封爵,管理土司;驾御清官署,掌管国家马政和职传;幕僚方吏部掌管武职官员的政绩、审计、抚恤、简阅、检查和军队巡视,管理海关禁令和海禁。
军械库官司负责全国军籍、军事装备、武艺的审查。
此外,清朝设立俸禄堂,考察武职官俸;与博物馆一起管理首都邮政的事务;好消息办公室负责传递文件。
类似于今天的国防部,中央军委及其军事机关。
5、刑部
刑部是掌管全国刑罚法令和刑名审查的机构,是以督察组监督、大理寺大案要案终审审查为主要内容的“三法制”。
刑部的具体职责是:审定各种法律,审查全国各地送来该部的刑事案件,会同九卿审理死刑和“候审”案件,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未决犯罪案件。
惩罚部的内部组织按省分为13个司,与住房部各司同名。
清代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个师,为十七个师。
清朝各部门除了核对本省刑名外,还负责收发外省和衙门的一些文件和一些日常政务。
此外,清朝设立监察署,专门负责抓旗者的逃亡;秋审处,负责秋审和法庭审判;还原部,负责各省及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汇算清缴。
监狱办公室,负责狱卒,视察北部和南部监狱的罪犯,分发囚衣、囚犯食物和药品;对赃物进行处罚,收缴并没收当前案件中的赃款赃物并没收全部物品,保管本部门现金及法院印章;救赎与惩罚,负责惩罚;法规厅,负责修改法律。
类似于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司。
6.工业部
工业部是主管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负责土木建筑的制度,器具的使用,疏通运河和堰的方法,提供上亿墓葬的法典。
所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制造工程(包括武器、军火、军事用具等。)、采矿、冶金、纺织等官办行业都管,还管一些金融货币和统一计量。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训清官司、筑修宫官司;宇恒为清官,掌管各种官具的制造、收发,掌管度量衡铸钱;督水官司负责工程造价的估算和销售,负责制作诏令和官书。
清废官司负责陵墓的修缮和核定,接收物资和部分税收。
除了第四司,还有一个清代的制造仓库,负责制造皇帝的马车、书箱、宝箱、祭祀仪式、祭祀器皿等等。
谨慎存钱,负责资金的收发;料估所负责北京各寺庙、宫殿、城墙、衙门的料量估算、审核、供销。
类似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扩展数据
沿袭明朝的传统,清朝设置了六部(官、户、礼、兵、刑、工),各部负责人(掌管本部门的大学士、大臣、侍郎等)。)被称为厅官,而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主事以下的七个小京官被称为部官。
除六部外,与六部并列设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裂寺、国子监、秦、翰林书院、太医院、力帆书院、宗仁府、展室府、内务府。
六部的设置与明朝相同。
但是有三个变化。
一是六部官员复职,即有汉员就要有满员。
大臣、侍郎也是如此,官员也是如此。
总的来说,官手印满了,工作是给汉人的。
还有笔糊式,满语意为文书官,专为写杂文而设,由满、蒙、汉旗人担任(各殿都有设置)。
二是对所属机构进行了部分调整。
例如,住房部下设14个处,惩罚部下设18个处。
第三,其权限小于明朝六部。
比如把吏部的部分人事权划归军部。
兵部不问八旗军政,绿营具体事务由我司把关,军事调动、生活会征,属于皇帝,来自军部。
工部主管工程建设,但黄河、海堤等重要工程由皇帝调度,工部不过问。
乾隆年间,除六部外,又增加了一个乐部。
音乐部管理大祭祀仪式、大朝演出和乐器审批。
音乐部长。
指挥音乐部,和声部,助兴部。
清朝沿袭明朝设置都察院,由左都时宇、左都时宇为监所长官,右都时宇、左都时宇为巡抚、总督称号。
都察院也和明朝差不多。
有五点不同。
一是恢复了左右御史和左右副御史。
乾隆执政时的废都建议。
其中,左职为唐上官,主管都察院事务;右都御史是巡抚兼衔,右副都御史是巡抚、河督、漕运总督兼衔。
二是将明代具有批驳功能的六科合并为都察院。
6个部门设手印给东西给东西,都是复职。
六个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分发和抄章,即每个部门每天派一人到内阁领取批文,并根据内容抄相关政府办公室。
给予事物比建议更高的地位,这是建议上升和转折的方式。
在清朝,事情一般不会被封锁,他们被称为王庆的官员。
第三,都察院按省区分为十五路(清末增至二十路),每路都有手抄御史和总御史。
十五路负责审核各省刑事案件,同时分工检查各府驻京办事。
清朝和明朝最大的区别就是废除了御史巡捕制度。
顺治年间,因临时需要,还有巡检司、两河司、巡检司、巡检司盐司,都不属于十五路。旅行结束后不久,他们就罢工了。
以后虽偶有派遣到北京各地视察,但规模小,时间短,不系统。
四是增设5个检验所和5个军兵种师。
明朝时,在首都的五个城市都有御史和军师。清朝时,首都的中、东、西、南、北五个城市各有一个朝廷。它的长官叫御史,是由中御史简化而来的,一年换一次。
五个城市的军事力量都有自己的指挥官和副指挥官。
每个城市的法院和军队负责这个城市的治安。
第五,增设宗室和内务府,分别监督宗室和内务府的事务。
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仍称三法司。
都御史和六部尚书合称清七。
九卿的设定也和明朝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