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徐人杰侦探》中的李元芳在历史上真的存在吗?
李元芳,1489年夏生,甘肃秦安县人,明朝嘉靖年间大臣。曾任邓州府同知、六安府同知。
30岁时,李元芳被明世宗任命为顺天府宛平县令。宛平靠近京城,历来是高官、外戚、宦官肆意侵占百姓农田,欺压良民的地方。李元芳上任后,遇到了三件棘手的案子:村民状告建昌张厚延陵无故侵占平民土地;有人举报惠安博张伟藏匿罪犯;东厂诬陷张等七人,均被判死刑。
张艳玲是叔叔,他的姐姐是女王。官员总是不敢惹他。然而,李元芳在法庭上裁定,建昌侯占用的土地全部归还给村民。李元芳对惠安波窝藏罪犯的事情说一不二,责令他限期交出罪犯,并让他做一份“检讨书”。
第三种情况有点棘手,因为东厂是皇帝的心腹,被关进去的人很难活着出来。在朝臣的帮助下,李元芳找到掌管东厂的太监,当面争辩。在连续几次之后,张等人终于被免除了死刑。
李元芳还要求废除让宛平人深受其害的七件事,并大谈世宗皇帝炼丹求仙的危害。写完书后,他平静地等待惩罚。没想到一直生活在后宫,不喜欢臣子诏书的世宗竟然批准了他在折子上打的七样东西。消息传来时,人们拍手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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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元芳任职期间,他为他所在地区的人民谋求了许多好处。李元芳的七谏被皇帝批准后,有人认为世宗偏袒李元芳,于是推荐他为谏官,负责专职给皇帝出谋划策。
李元芳在朝鲜没有背景,他从不与有权势的人交朋友。宦官们在暗中多方阻挠他。最后,李元芳不得不被任命为邓州(今山东蓬莱)的同知,几年后又被调到六安(今山西长治)。在任期间,由于政绩显著,山西巡抚和按察使联名上书,要求提拔李元芳为六安知府。
然而,惠安波等人先前在宛平郡得罪了宦官,他们联合起来诬告李元芳拉拢关系,巴结他的老板。虽然吏部最终没有找到证据,不了了之,但李元芳还是受不了这个打击,辞去了职务,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秦安,留在家中,自食其力,度过余生。后半辈子,他一边教书育人,一边整理自己的人生。
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李元芳于十二月二十一日辞世,只留下一篇《安明赋》和一个清白的名声。
人民网-真实的李元芳:刚正不阿,为民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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