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人口罪的量刑标准
拐卖人口罪在我国是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量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是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强奸被拐卖的妇女;
4.欺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手段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他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向国外贩卖妇女和儿童。
法律依据
刑法第240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强奸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引诱、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向境外贩卖妇女、儿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