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的历史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前身是根据1919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航空委员会(ICAO)。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极大地促进了飞机技术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包括客货运输在内的航线网络,但也引发了一系列急需国际社会协商解决的政治和技术问题。因此,应美国政府邀请,52个国家出席了10月1944、11至2月65438+7日在芝加哥召开的国际会议,并签署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统称为《芝加哥公约》),根据公约规定成立了临时国际民用航空组织(PIC)。

1947年4月4日,《芝加哥公约》正式生效,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成立,5月6日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同年5月3日,13,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1947 12 31,国际航空委员会终止并将其资产转移至国际民用航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