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牌的历史

荷兰皇家壳牌公司是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总部设在荷兰海牙。

壳牌由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和英国壳牌公司合并而成。荷兰皇家石油公司成立于1890,经贝娅特丽克丝·威廉明娜·阿姆加德特别授权,故命名为荷兰皇家石油公司。为了与当时最大的石油公司美国标准石油公司竞争,荷兰皇家石油公司于1907年与英国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合并。

壳牌是所谓的七姐妹之一,在石油、能源、化工、太阳能等领域仍然是重要的竞争对手。壳牌有五大核心业务,包括勘探和生产、天然气和电力、煤气化、化工和可再生能源。壳牌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公司或业务。

壳牌在中国的历史

壳牌在中国的业务已经发展了100多年。

20世纪90年代初,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的创始人Marco Semmer和Semmer开始向中国进口煤油,并在香港、上海、广州和厦门设立油库。

1894年,森莫兄弟曾用散装油轮将煤油运到上海。同年,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开始向中国进口“皇冠”牌煤油。(当时大陆称这个“皇冠”品牌为僧帽品牌;在香港叫宝盖)

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和荷兰皇家石油公司是竞争对手。1903年,两家公司合作经营远东业务,在伦敦成立了亚洲石油公司。

亚洲石油公司分别于1906和1908在香港和上海设立了办事处。1913,两个办事处分别成为亚洲火友(华南)有限公司和亚洲火友(华北)有限公司的总部。

1907年,荷兰皇家与壳牌合并运输业务,成立荷兰皇家/壳牌集团。但当时该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仍以亚洲石油公司的名义运作。

二战前,壳牌在中国建立了50多家子公司,在大约20个省经营着65,438+0,000个分销办事处。战争期间,所有设备均被日军占领并严重损坏,所有商业活动停止。

战后,壳牌的重建工作进展迅速。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壳牌有1000多名员工,其中外籍员工35名,中方管理人员4名。

1950之后,壳牌继续在中国发展,成为当时唯一在中国运营的西方石油公司。壳牌在上海的主要办事处被允许保留到1966。

同时,壳牌在香港的石油和化工产品业务一直保持领先地位。

1970和71,壳牌受邀参加广交会。65438-0980壳牌在北京设立办事处,积极开展化工产品贸易。1983期间,壳牌与埃克森石油公司和菲利普斯石油公司合作,开始在南海进行石油勘探。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壳牌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了两个合资油库,分别位于1985和1987。此后,壳牌更加积极地在中国投资,目前已在多个省市开展了广泛的业务。

2000年,壳牌中国与中国海洋石油的合资企业中海油壳牌石化签订了合同。这个总投资四十亿美元的合资项目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之一。壳牌目前在中国、北京、天津、广东和成都都有加油站。

2004年6月9日,壳牌宣布减少已探明的油气储量,引起震动。后来公司承认* * *在过去三年夸大了48.5亿桶油气储量,公司三名高层离职。4月,标准普尔将壳牌的评级从AAA下调至AA+。该公司之前拥有标准普尔和穆迪的AAA评级,是两家拥有双重AAA评级的欧洲公司之一。4月28日,美国司法部门和英国当局都开始调查这一事件。

2006年2月24日,尼日利亚南部哈科特港一家法院裁定,壳牌石油公司需向尼日利亚南部伊焦族居民支付6543.8+05亿美元,以补偿当地因石油开采造成的环境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