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唐代史学会发展史

1980年的春天,武汉大学的唐教授在去成都开会的路上,住在西北大学。当时,陕西师范大学的史念海教授和他的同事们正计划利用古都建立一个研究的学术团体,唐先生和西北大学校长郭琦教授也有同样的想法。。

三位老人的意见不谋而合,于是以唐先生在安逗留为契机,邀请安各大高校和文化名人,* * *发起成立国家隋唐史研究小组的倡议。几天后,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历史规划会议上,与会的唐史研究人员就成立中国唐史研究会达成了谅解。

今年9月下旬,应史念海教授的邀请,来自全国72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83名唐史研究人员齐聚古都Xi,在陕西师范大学举办了首届隋唐史家盛会。

会上宣布成立中国研究会,并选举产生了以唐教授为首任会长的研究会领导机构。

当时考虑到目前海峡两岸的局势,以及香港尚未回归中国,所以保留了台湾省和香港进行董事的选举。以后每次选举都是按比例的。

该学会最初名为中国唐史研究会。6月在成都四川大学召开的第二届年会上,1983,10,代表们对学会更名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次年3月,学会理事会就此问题进行函电表决,一致同意更名为中国唐史学会,并在学会会刊第一期正式发表。

学会成立之初,通过了临时章程。随着会员的增加和学会事务的增多,在大多数会员的要求下,1983年3月理事会通过了学会正式章程。章程第七条原则规定了学会的正式名称、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会员条件、会员权利义务、组织结构、会议地点等。1992年8月,在厦门大学召开的第五届年会上,对1984章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通过了新章程。本条***10条与旧章程相比,主要突出和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学会是民间学术组织。(二)明确了加入学会的条件,即在隋唐五代史教学、研究方面有成绩者,改为从事隋唐五代史教学、研究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遵守学会章程,经本人申请,理事会同意,成为学会会员。(3)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明确规定了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力。(4)规定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5)规定协会章程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理事会。(六)规定终止社团活动的方式和相关程序。65438-0999年,民政部颁布《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社会团体进行整顿,重新登记。今年5月,教育部召开了全国整顿所管社会组织工作会议。会上发布了民政部制定的社会组织章程范本,要求社会组织重新制定自己的章程。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经会长同意,参照民政部制定的社会团体章程范本和本会以往章程,秘书处重新起草了本会章程。新章程已经学会副秘书长以上领导表决通过,并经教育部和民政部批准。他们已经发表在社会杂志上18,并将提交第八届年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章程分8章47条,程序更加规范,条款更加详细明确,业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构明确,入会条件和程序更加详细,对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退会和除名,以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的权利和条件、任期、学会资产的管理、学会的终止等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1980学会成立时,就确定了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的组织架构。1983第二届年会决定在理事会之上设立常务理事会,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秘书长负责学习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可聘请若干副秘书长协助工作。本次年会还通过了设立研究院顾问的决定,聘请白寿彝、何子全等9位教授为研究院顾问。在1986第三届年会上,调整了学会的组织机构,决定除会长、副会长等主要领导职务外,70岁以上的学会理事一律不选入理事会,由学会聘请为顾问;学会简化领导层级,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事务。在1992第五届年会上,对研究所所长的年龄做了新的规定。凡年满65周岁的理事,不再担任本所理事,聘为本所顾问。根据民政部颁布的《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秘书长以上的社团领导的改选和任命,必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社团登记机关批准,方可上岗。董事会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董事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常务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人数的1/3。根据这些规定和学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可以进一步调整学会的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