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视界理论有哪些方面?

从胡塞尔的空间现象学来看

现代空间观念深受笛卡尔的影响。笛卡尔的解析几何是将空间几何化,数学化地建立起来——通过建立坐标系,使场所的概念摆脱了局限和物化的限制。笛卡尔将物质等同于广泛性,隔离了空间与意识的联系,将空间视为比空间中的事物更真实的存在。在19世纪数学思想的发展中,这种认识方向被强化为分析中纯粹数学意义的空间或黎曼流形理论空间。另一种理解空间的方式来自霍布斯、洛克等人,他们强调空间只是一种精神产品,所以完全是主观的,因此空间的概念与感觉、反思或想象有关。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明确批判了空间和物体的混淆,认为空间的概念和其他知识一样,来源于主体的视觉和触觉,空间的特殊概念是场所。“地点之于延伸,正如一般时间之于延伸”。洛克把延伸和连续的无限看作是一种基于内省的设定,以及有意识意识下的一长串观念。后来,贝克勒在这个思路上走得最彻底。他站在经验主义的立场上指出:“它之所以隐含在我们的思想中,只是因为伴随着视觉的一些可见的观念或感觉;但是这些感觉或想法从本质上来说与遥远或遥远的事物没有任何相似性或关系。这些想法能向我们暗示距离和遥远的事,只是因为经验告诉我们要把它们结合起来。据此,贝克勒认为任何纯粹的空间都是相对的。”仔细考察后,我们可能会发现,我们甚至无法形成一个离开所有物体的纯空间概念...因为它是最抽象的概念”。因为从视觉真实性的角度来看,空间在视觉体验中并不是直接作为三维空间给出的,深度维度在视觉体验中也不是真正给出的。

19世纪末,关于空间表征的不同观点在心理学家和哲学家中引起了许多讨论。胡塞尔接受了贝克勒和斯顿普夫对空间表征原始构成的描述,即空间表征并不直接由视觉或触觉构成,但他并不满足于描述心理学,而是希望用他的现象学为人们对空间概念的理解找到坚实的基础。胡塞尔通过现象学还原的感性分析,将对事物和空间意识的感知还原为意向活动的意向相关项。相应地,事物的空间显现作为意向相关项的显现,不能直接显现为三维空间体(Krper),而是显现为意向相关项的显现流形,即二维幻影。在这样的知觉呈现中,最初的呈现方式不是空间三维呈现,而是意向相关项的呈现流形的构建。以及意向性关联上的多面流形如何超越自身(作为二维幻象)来建构三维空间体?与空间建构问题相关,表象流形是连续的,不仅在时间意识上是连续的,在空间意识上也是连续的。因此,地平线及其功能被引入到空间建构中。胡塞尔从根本上将其归类为意识活动的视觉功能,视视野为表象的前提。当然,这里的视界概念,正如绍利乌斯·格尼乌萨斯·乌萨斯所指出的,“视界作为出现的必然条件,绝不应局限于视觉现象或知觉现象”。事实上,胡塞尔也在不同的讨论语境中将意识活动的视觉功能划分为动态的意识功能或先验的自我功能。早在内在时间意识的分析中,胡塞尔就把非当下的停滞和前摄视为当下的原初印象的光环、背景或视界,是当下意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概念I时期,胡塞尔在讨论知觉的真实支配和非真实支配时明确指出:“同样明显的是,非真实经验的光环围绕着那些真实经验;体验流永远不可能由简单真实的外显事物组成。”⑤也就是说,胡塞尔赋予了视觉特征以一般的经验流程。换句话说,体验流的基本特征是视界。然而,胡塞尔在《概念I》中的主要目标是阐明意向性及其结构。他关注的是意向对象是如何给出的,即意向对象的主题化呈现,非主题化、非客观化的视界暂时不会成为问题。所以胡塞尔此时仍然是在一般意义上讨论视域,因为真正的显现如何成为真正的显现,还没有进一步阐明。只有深入到事物的结构和空间意识的具体分析中,才能更清晰地揭示视界的问题。我们暂且不讨论内在时间意识中的视界,而是试图在空间结构的不同层面上描述视界与空间的现象学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意识的视界特征与空间结构密切相关,不同层次对应的空间表象可以揭示不同的视界。

第一,幻觉意识

在对事物和对象的先验还原中,作为物质性的事物被悬浮和排斥,对象只是作为延伸而被赋予。胡塞尔把这种错觉称为意识,它包含了形式和位置的意识,并以形式和位置为其要素。胡塞尔在《事物与空间》中首次使用了Phantom⑥这个词,以此来区分一个事物的本体和它的填充物质。他称物体为幻觉。与意向活动相比,错觉是意向相关项的综合表现。在事物的显现中,事物总是以Seit的形式被给予,作为真实的显现。而一面总是以侧面展示的形式给出,所以事物的表象总是与其他非原初表象一起作为一面的原初表象给出,这是事物知觉和事物表象的内在特征。而单侧作为错觉的单侧被赋予了同样的,以及共现。因此,Claesges定义了错觉:“所以我可以遍历所有的面,这样我最终有一个连续体的面显示在侧面本身:错觉是一个封闭的表面结构。”⑧

因此,就幻觉意识而言,刻面恰恰是意向的相关项。据此,错觉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它是所有意向相关项的核心,不同于任何单个意向相关项。它是所有方面的核心,是统一的X,或者说是所有意向相关项的意义核心。另一方面,错觉是意向相关项的表现,即面孔的共现。胡塞尔曾在《1921》手稿中总结道,“1)幻觉可以被称为‘真实’幻觉的概念,也就是说,同一个观念可能在一个观念的无限中共同出现——或者更正确地说,在一个可能所有面都被赋予无限的流形中共同出现。这种观念的无限性恰恰是意向活动的意向相关项的无限性,但视野是有限的,所以这种表现流形的无限性在眼动动力系统中不可能有其直接的基础。作为一种共现的幻觉,虽然它被内在时间意识赋予了对象的统一性——而且它只是一维的,但它并没有被赋予三维的空间意识,所以幻觉意识本身并不是三维的空间意识,但它也不是单纯构建在内在时间意识上的一维流形,它具有动态意识赋予的动态材料,比如位置因素。

这样,空间结构的幻觉就对应了不同的局部动力系统,即在空间结构的不同层次上可以有不同的含义,并不完全等同于前面指出的胡塞尔在身体意义上理解的幻觉。换句话说,在前一种现象的延伸中,错觉是形象表象的连续体,不一定是三维的,而身体是有三维空间的,无论是相对于身体的物理生理体,还是相对于客观事物的物理物。因此,“幻觉”是一个相对于胡塞尔属于多个感觉域的同一客体,但这个客体并不处于任何因果关系中。因此,幻觉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对象”⑩。从意向活动和意向关联的角度来看,错觉是各种动态局部系统的意向关联,所以它取决于动态系统的实现,有不同的层次,而身体的基本含义是事物知觉活动的意向关联,它必须是三维空间。

正是从意向相关项的角度,幻影相才在某种程度上区别于本体。就意向活动-意向相关项的结构而言,幻觉和身体作为意向相关项的表现形式,对应着不同的意向活动和自我功能。幻象作为意向相关项的显现,可以是二维的,也就是说幻象的显现是一系列单边的显现流形,也是一个二维的显现流形。如何从二维的幻觉转变为三维的实体性,单靠意向性的活动是不够的。因此,视域与空间的关系必须从胡塞尔空间建构中不同动力系统所导致的不同相关项的不同空间表象来探讨。作为一个意向相关的物品,外观一开始并不是立体的。胡塞尔最终通过动力系统的作用来解释空间构成的问题,因此从根本上涉及到视域的问题。换句话说,不同层次的呈现流形对应着不同层次的视界,比如对于错觉的二维空间呈现,它是以二维呈现流形序列作为它的视界。

第二,从二维空间过渡到三维空间

无论是眼动动力系统,还是包括上半身其他肢体运动的头部动力系统,都是在视野中触发二维空间结构。在胡塞尔的空间构建步骤中,这些动力系统只是动力系统的特例,而不是动力一般系统或一般动力系统。即使深度维度可以在完整的头足运动系统中弥补,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无转动、无遮挡、无扩展”...于是就会产生一个球形的封闭空间”(S.332)。到目前为止,如何将眼动等动力系统的二维场转换到三维空间还没有真正解决。三维空间构建的关键是第三度空间和深度维度的构建。胡塞尔研究了引入新的动态类型——膨胀和旋转——所引起的两种明显的变化。这里的扩展和旋转不再是单纯的眼动领域,而是与组合一个新的动态系统有关,从而组合赋予它的新的动态材料。在《1916的空间结构大纲》中,胡塞尔特别指出:“当运动的群体,也就是动态的物质群体,在形象中协调成新的变化时,第三个维度就建构起来了。困难在于描述这些变化。需要考察每一种方式中的覆盖现象、透视的伸缩、一般透视的大小形状变化,其中异化与亲近、旋转在不同的意义上被建构。”(第306条)

在亲近和疏远的过程中,相关的意象相应地发生收缩或扩张的变化。扩张变化的规律是“眼球运动的模式保持不变,但其大小在不断变化”,而这种变化与眼球位置无关,只与接近和疏远的动态变化有关。胡塞尔还指出“纯粹的疏远决不是一致的延伸”,他用一条林荫大道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如果我们在任何一个直的方向上接近一条林荫大道,那么一个树柱的形象显然并不按照一致的延伸保持它的所有部分。”(第232条)

而在异化的动力动机所导致的形象表象的延伸中,形象是二维出现的,只给出了一张脸。它的变化特征是“在两个方向上无限延续”,也就是说,“不足以实现事物的三维空间”。三维物体以延展的方式在二维视野中变化,表现为图像的二维流形。胡塞尔认为在形式上可以称之为展开,类似于一个几何体在平面上的投影,更像是物体事物的平面图像。但投影必须预设自我点与物体之间的距离,物体以平面影像出现。与数学投影不同,图像在视野中的连续延伸和连续方位变化并不都需要符合几何投影的规律,即三维物体在三维空间中的投影规律。这说明单纯的眼球运动场的扩张并不能将眼球运动的二维场转化为三维空间,因此无法根据扩张或位移来推断三维空间的结构。视野中的意象变化——运动、异化、旋转——不足以建构第三维,必须转向一种新的动态序列,其动因所导致的扩张和转向才能使空间在眼动场中获得结构。

空间结构扩张变化的局限性或特征更加明显。“在简单的方法和异化中,这种扩张变化显然缺乏Zyklischen的特征...它有两个或只有两个方向,它组合成一个相反的线性流形(一个开放的、无限的两条边,所谓直线)”(S.253)。正如我们在谈论异化时所指出的,作为异化的相关项,扩张“总是从一个侧面,而且仅仅从一个侧面,展示对象。”另外,如果静态流形只有这种变化模式的延伸,那么一个事物的形状离面的连续体的‘接近度’就不会在其中表现出来。因此,面子的概念将完全消失”(S.254)。因此,胡塞尔把纯粹的异化看作是一维的线性变化,动机引起的动态情境也相应地以一维的线性直线方式变化。相反,在纯回合中,不断有新的面孔出现,在这个过程中,被覆盖或退出的面孔在回合的延续中再次回归。所以纯转向是循环变化,对应的动态情况也是二维循环变化。根据动态的不同,在纯粹的异化(也就是外延的基本样式之一)中,始终展示的是对象的同一个“正面”,只有通过转向和变化,才能共同建构其他的面。因为转折变化是一种环形变化,所以面的出现顺序也是环形的,“最终构造面的闭合”但与旋转不同,转折使“所有点按照转折的方向以一定的方式改变位置。“例如,如果视野中的一个感知点从左向右移动,那么所有的图像点都以统一一致的方式随之移动,即使它们被嵌入到一个环形的确定系统中,图像也被嵌入到图像中,最后图像继续返回到自身。但是转到这里必然会超出眼球运动的领域。转向不是眼动图像在视场中的旋转,而是可能伴随着环形变形(Verzerrung)。相反,旋转中交错的像点在变化前后保持一致”(SS.251-252)。完整的转向,只是在视野中超越二维像场,形成二维环形封闭流形,建构身体结构的封闭性。相应地,视野也是一个封闭的空间,是以动力系统的零点位置为原点的封闭有限的视野。

在考察了外延和转向之后,胡塞尔给出了一个简要的空间结构层次,但这里的层次并不意味着高层次的动力系统必须依赖于低层次的动力系统,而只是表明不同的动力系统及其组合在功能上与不同的空间结构相关。眼动的动态变化构建了眼动场,其他动态系统把作为异化和转向的扩展系统带入同一个眼动场,所有定位都包含在内。“二维眼睛运动场因此被转换成三维空间场,作为一维线性异化流形和二维环形转向流形的组合。”(S.255)然而,胡塞尔在这里仍然无法通过简单的异化和旋转实现三维空间的建构,最终这一问题的解决将转向身体的“行走”运动。

三、身体的“行走”:无限的视野和空间

将扩展、旋转、覆盖等概念引入眼动领域,就可以构建事物的本体。但事物的物理结构是一个封闭有限的空间结构。而且就一维异化而言,单纯的异化并不是两边无限增长,必然存在一个零极限,在这个极限上,形象收缩到一个点。而对应的动态序列是无限的,所以要寻求这种无限动态变化的基础。胡塞尔认为,这里必然涉及身体的“行走”。换句话说,作为空间的视界是无限的,但这个无限的视界必然涉及一个自我,这是视界的原始特征。在任何情况下,具体的和个人的视野都与它的中心-起点有关。所以,只有这个自我及其坐标系是可动的,才能满足无限视界和无限空间的建构要求。也就是说,人体的行走和运动必须与其他动力系统相结合,形成一个动力系统。另一方面,就具体的个体身体的空间结构而言,封闭的三维空间的物理结构不需要引入身体的行走,无限的空间结构必须依靠身体行走的动力。因此,胡塞尔在埃迪·斯坦加工的时间标注为1917的《系统的空间结构》手稿中区分了两种动力系统。一种是基于客观空间闭合视界的动力系统,另一种是闭合视界在运动中运动并成为客观空间共现。

根据这一区分,朱利奥·焦雷罗和科拉多·西尼加利亚认为“为了解释‘一个具有可能边的封闭系统可以完全共存,即体表可以完全显现’,实际上没有必要设定体从其位置移动或被移动”(11)。但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把体表的完整表象等同于眼动动力系统和头、上身动力系统联合激励而产生的表象。容易让人误解的是,这种表达方式似乎是在表示个体身体的空间结构不需要行走或移动。但是,这并不符合胡塞尔区分两个动力系统的实际情况。胡塞尔在《物的讲座》中指出转向可以构造一个封闭的共现流形,并特别强调“我们在这里不能真正地谈论‘面’”,因为一个完整的转向不足以给出物体的所有面,它只能以共现流形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样,在1917的手稿中,胡塞尔表达了在第一动力系统中,即在体表(12)完全显现之后,一个所有面的可能封闭系统结构的完全共现,并立即强调,这个面的显现本身“只是一个流形中的一种显现,这个流形由同样的共现普遍性组成,连同明显地, 这种强调与1907《物论》中对转向的二维共现流形的强调是一致的,即必须引入新的动力系统将二维视野转化为三维空间,即必须引入动力整体系统来阐明三维空间中身体的结构,从而阐明无限空间和无限视界的结构,否则无法得到作为边界的视界的无限性。

另外,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胡塞尔并没有从图像本身的旋转和运动方面引入增强系统,而是先假设了静态图像呈现流形。也就是说,在最低层次上,膨胀系统被视为一个动态变化系统,一个动态物质。当然必须是身体的运动,因为即使是依靠头部和上半身的动力系统,也不足以构建一个三维空间。原因是无法给出膨胀系统和其中可能的定位变化,比如旋转、异化等等。因此,我们认为就静止图像(事物)的出现而言,身体的行走是三维空间(甚至是有限的视野空间)建构的必要前提。当然,作为一个旋转或异化自身的图像流形,物体确实可以保持身体运动(行走)不变或静止。但这种情况是一种准行走、准肢体运动。正如胡塞尔所指出的,“如果我们简单地考虑‘站立’的身体运动(‘我站立’系统),那么三维的身体和三维的‘空间’已经被构造出来了,但作为一个观看空间(Sehraum),它有一个突出的零面积。该观察空间被分成a)近区,在该近区中构建真实三维和真实深度;b)远区、远视野和所谓的真视野在本质上与闭眼运动系统没有区别,并不表现出深度的区别”(S.316)。对于这么远的区域,就像在封闭视野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我的“行走”动作,深度和三维形体才变得可显示。

胡塞尔在《物论》中没有明确区分视界,也把视觉空间称为视界。但是,作为事物的知觉结构乃至一切意识结构的条件,视界终究不能直接等同于空间。因此,胡塞尔曾懊恼地说:“地平线可能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名字。地平线是一个“空间”,作为不同层次的感觉空间。一个知觉超越的建构领域。视野适合于每个视觉空间的边界;所以比如眼动的视觉空间是一维视野,整个视觉空间是球面视野。当然是二维视野。”(13)这里的空间视界实质上就是胡塞尔后来区分的外部视界,问题的进一步澄清只能在胡塞尔对空间发生现象学的考察中进行。行走的动力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笛卡尔以来现代空间概念需要摆脱的“定域化”和“地方化”的困难,使空间和视界被建构为无限,有可能是宇宙视界的世界一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Claesges认为动态意识必须是世界意识和视界意识(14)。但这里的视界不是纯粹形式意义上的空间视界,而是与身体运动相关的,具有身体运动熟悉性的视界。尽管视界总是被期待和未定义的,但胡塞尔坚持认为:“而这种未定义的视界也被认为是一种可能的活动空间(spiel raum)”(15)。地平线最终是先给的世界。空间最原始的结构是身体动力结构的活动空间。因此,可以说,正是通过身体的运动,视界才与空间的结构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