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三妻四妾。历史上的古人真的是一夫一妻制吗?

不管人们把《诗经》?《击鼓》中的名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被理解为写友情或爱情。毫无疑问,遇到一个足以携手走完余生的恋人,是人生一大幸事。

但有时人们会羡慕古人所谓的“妻妾成群”、“三妻四妾”。但是,这到底是什么好东西呢?

在古代社会,也就是人们还以部落形式生活的母系氏族时代,婚姻制度可以忽略不计。当时人们只是根据自然规律和简单的世代关系进行肉体交配,也就是“对偶婚”,目的只是为了繁衍后代。

直到人们进入下一个相对文明的时代,也就是始于夏朝的奴隶制时代,婚姻制度才由对偶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并继续作为主流。《周易》、《礼记》、《白虎通》等经典也对这种新的婚姻制度或其内涵进行了阐释或肯定。

但是,文化系统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虽然我们大致可以把夏朝作为两种婚姻制度的节点,但从三朝到秦汉,尤其是在贵族阶层,“一夫多妻制”依然普遍。

“一夫一妻制”其实只针对女性,男性一生还是有多个老婆的。神话名人后羿的原型之一是穷首领后羿,他有名的妻子是嫦娥和纯狐。就连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位女将军武丁的妻子也是好的,不得不接受丈夫和其他63位妻子。她与另外63个人结婚,可能是武丁和他的五个兄弟共有的妻子。

到了周朝,一夫多妻制合法化。其具体表现就是“控制系统”。

纳妾制度是古代纳妾制度之一,也是最早的一种。当你读《诗经》时,你可能注意到你在描述齐庄公的女儿庄姜在冯伟的婚姻?《硕人》最后一句是“揭开真相,庶人有罪,庶人有罪”。这再现了当时的制度。

这些陪嫁女大多是新娘的姐姐和哥哥的女儿,统称为“艾”。嫁妆之后,她们的主要身份是侍女,但实质上是妻子之外的侧房。所以当时的情况是姨、甥、妹往往嫁给同一个人。越是权势大的家族越喜欢近亲结婚,对身份也不太在意。

请问,在今天,即使不在乎世人的眼光,不在乎所谓的伦理道德,我们能接受近亲结婚容易导致一些后代不易发生的隐性遗传病吗?

“妾制”比“妾制”出现得晚。“妾”原指女奴,尤指有罪之人的女儿。后来,嫔妃除了罪人的女儿外,还包括未被男子娶过的女子,以及被抢过的未婚和已婚女子。从此以后,只要除了老婆以外的所有侧室,包括玄关,都统称为嫔妃。或许也是为了掩盖“妾”身份的卑微,人们又为其想出了其他的称呼,比如“普通老婆”、“小老婆”、“其他房”。但是,再好的别人的老婆也可以被抢去当小妾。有多少人能真正接受这种频繁戴绿帽子的制度?

虽然今天的婚姻法本质上是保护婚姻双方的利益,并不保障爱情,但今天人们普遍认可自由的婚姻和爱情,只有爱情才能成就婚姻。

不好意思,古代婚姻的出发点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两姓和谐,物敬庙,子孙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