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国家最早提出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对应的是预谋杀人,即没有杀人的意图,但在被害人的刺激和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杀人。

激情犯罪最初是作为犯罪学概念出现的。塞萨尔·切萨雷·龙勃罗梭(1835 ~ 1909)是意大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犯罪学家,实证主义犯罪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他是犯罪学史上最具开拓性的研究者之一,被国外犯罪学家称为“犯罪学之父”、“现代犯罪学之父”。这些称号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他的犯罪学研究的价值及其在犯罪学史上的地位。

切萨雷·龙勃罗梭早年从事精神病学的学习和研究。在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中,切萨雷·龙勃罗梭产生了建立关于精神病人和罪犯的人类学理论的想法。他在监狱里呆了一年多进行观察研究,收集了大量关于罪犯的人类学资料。他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面相学、骨相学观察、身体测量、尸体解剖等方法,发现罪犯不仅在情感上,而且在身体和生理特征上都与正常人有很大不同。切萨雷·龙勃罗梭认为,“人类学对罪犯的研究必须从最基本的身体特征入手,解剖材料可以为我们提供相关数据。”他解剖了383名死刑犯的头骨,发现这些罪犯有一系列不同于正常人的解剖特征,特别是在观察研究一个名叫比莱拉的在押江洋大盗,并在比莱拉死后解剖时,发现比莱拉的头骨有一个明显的凹陷,他称之为“中央枕窝”,“中央枕窝”附近的小脑蚓部增大,而这两个,在《论罪犯》一书中,切萨雷·龙勃罗梭对101意大利头骨和1279意大利罪犯进行了详细的人体测量和外貌分析记录,并对记录的数据进行了分析。他还对数以千计的罪犯的文身、感情、自杀、爱恨、宗教、智力和文化、隐语、笔迹、文学等方面进行了观察和分析,提出了他令人震惊的“天生罪犯”理论。切萨雷·龙勃罗梭认为罪犯,主要是侵犯人类情感的罪犯,是生于文明时代的野蛮人。他们的生物特征决定了他们从出生起就具有原始野蛮人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他们的行为必然不符合文明社会的行为准则,必然构成犯罪。这是由他们异常的生物特征决定的,这些特征来自于返祖现象。切萨雷·龙勃罗梭对罪犯进行了观察,发现罪犯出生时的身体特征与正常人不同,如头型、脸型、五官、颊囊、腭、牙齿、下巴、上下肢、大脑等。比如出生的罪犯大多是小头畸形,上颚异常发达,下巴突出,犬齿窝突出,这部分的肌肉像狗一样发达。关于天生罪犯的感觉和功能特征,切萨雷·龙勃罗梭发现天生罪犯的左侧比右侧更敏感,他们对疼痛和触觉的敏感度低于正常人。它们的触觉比较迟钝,有明显的磁感,对气候也很敏感。它们的情绪随着温度和气压的变化而变化。它们的听觉和嗅觉不如视觉,一般都很灵活敏捷。这种感觉上的麻木导致犯罪分子对他人道德上的麻木。关于那些天生犯罪的人的心理特征,切萨雷·龙勃罗梭发现他们缺乏自然感情,尤其是不考虑自己的同胞,而他们过于喜欢动物和陌生人,容易冲动,用激情取代了家庭和社会感情。他们的虚荣心很强,甚至超过了喜欢排场,喜欢吹嘘自己犯罪技巧的艺术家、作家和女人。他们普遍缺乏道德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不道德的,不知道悔恨和自责。切萨雷·龙勃罗梭还发现,罪犯身上的纹身比正常人多,而且他们大多表现出暴力倾向和复仇欲望。

在注重观察和研究天生罪犯的基本特征之后,切萨雷·龙勃罗梭还把罪犯分为激情罪犯、精神罪犯和偶然罪犯。切萨雷·龙勃罗梭认为,激情罪犯具有残忍、鲁莽、犯罪行为突然和强烈的暴力倾向等特征,他们的犯罪行为是在激情影响下的暴力行为。切萨雷·龙勃罗梭观察到,这些人很少有脑袋不正常、相貌端正、性格老实、情感丰富的,在身体特征上明显不同于那些天生的罪犯,作案后往往表现出强烈的悔意。切萨雷·龙勃罗梭把政治犯和罪人归为一类激情罪犯,认为他们智商高,感性强,具有利他主义、爱国主义、自我牺牲精神和宗教理想,是传统社会的叛逆者。犯政治罪的大多是热心人。他们有敏锐的思想、高度的洞察力和批判精神,他们愿意为自己的政治理想牺牲生命。切萨雷·龙勃罗梭在研究精神罪犯时发现,在精神疾病影响下犯罪的人有许多共同的退化性生理特征,特别是耳朵、额窦、上颌骨和颧骨突出,外貌狰狞,眯眼,上唇薄等。他们很少表现出对自己可能因为犯罪而面临的惩罚的恐惧,也不想逃避惩罚,甚至在犯罪后向他人炫耀自己的恶行。这类罪犯主要是小偷、间歇性酗酒者、杀人犯、女性色情狂、恋童癖和歇斯底里的罪犯。切萨雷·龙勃罗梭将偶然犯分为假犯或准犯、易犯、惯犯和癫痫犯,并描述和分析了他们的一些基本特征。

在观察和研究了罪犯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后,切萨雷·龙勃罗梭从人类学的角度,从气候、种族、文化、饮食、遗传和年龄等方面研究了犯罪的原因。其中,切萨雷·龙勃罗梭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犯罪的人类学原因,即返祖现象(又称“返祖现象”),即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倒退到原始人或低于人类的人的一种现象,这种现象使具有“返祖现象”的犯罪人的形态特征与猿类和低等灵长类相似。切萨雷·龙勃罗梭还在他的犯罪原因理论中引入了“退化”理论,认为这是犯罪分子身上的一种病理现象,退化者是其祖先的病态身体成分的产物,阻碍了后代的进化,产生了原始人的身体特征。这些返祖现象和退化现象使这些人成为现代的“原始人”。从一开始就不允许他们在现代文明中,这与现代文明的规则和期望相矛盾。他指出,“最恐怖、最不人道的罪行,既有生理和返祖原因,也有一些动物本能。”教育、环境和对惩罚的恐惧使人的这种本能下降,但当受到某种环境的影响时,又会突然萌发。“切萨雷·龙勃罗梭还讨论了犯罪的社会原因,包括文明、人口过剩、新闻媒体、生活条件、教育、宗教、家庭等因素对犯罪的影响。

在《论罪犯》一书中,切萨雷·龙勃罗梭在研究了罪犯的特点和原因后,提出了预防犯罪的对策。切萨雷·龙勃罗梭指出,犯罪是一种必然性。虽然罪犯是天生的,但是如果没有外部条件,犯罪就不会发生。所以,如果诱发犯罪的外部因素不能消除(他认为不可能),至少要减少诱发犯罪的外部因素。切萨雷·龙勃罗梭还提出了一些发现罪犯、预防罪犯和矫正罪犯的措施。他认为,可以通过对犯罪分子的辨认和鉴定来确定犯罪分子的责任程度和再犯的可能性,以决定给予犯罪分子什么样的处理和处罚;他认为应该首先预防罪犯,而不是惩罚他们。如果不能预防,就应该纠正或者隔离。他建议设立儿童管教所和贫民学校等机构,收容有犯罪倾向的人,将他们与社会隔离,直到他们的心理得到矫正。对罪犯的矫正应当根据罪犯的类型而有所不同,并分别提出针对不同类型罪犯应采取的措施。他还提出,对未成年犯、天生犯、精神犯要采取特殊的矫正或拘留措施。他的犯罪防控对策理论对我们仍有很多借鉴意义。

切萨雷·龙勃罗梭的犯罪学理论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并对后来的犯罪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理论也从一开始就在学术界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在犯罪学历史上,没有人像切萨雷·龙勃罗梭一样受到如此多的赞扬和攻击。赞美者称其为“伟大的先驱”,“他是实证主义学派的创始人”。攻击者认为切萨雷·龙勃罗梭的研究是不科学的,充满了占星术和炼金术。对于切萨雷·龙勃罗梭的理论,我国著名的犯罪学家吴宗宪给予了充分而客观的评价。他认为切萨雷·龙勃罗梭“将实证和归纳方法引入犯罪学领域,引起了犯罪学研究领域的一场方法论革命,使犯罪学向科学迈进了一步;他用许多具有挑战性的想法来启发人们对犯罪行为和罪犯进行科学的讨论。”“切萨雷·龙勃罗梭本人的确是一位伟大、严肃、认真的学者,是犯罪学史上为数不多的为犯罪学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杰出人物;在犯罪学史上,能与切萨雷·龙勃罗梭相提并论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只有他的同胞和前任贝卡利亚能勉强享有这样的资格,其他人几乎无法与切萨雷·龙勃罗梭相提并论。”切萨雷·龙勃罗梭为现代犯罪学的发展、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刑法学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主要表现在他创立了实证主义犯罪学学派,创新了犯罪学研究方法,深入研究了许多犯罪学问题,对现代刑法和刑事司法中的刑罚个别化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于切萨雷·龙勃罗梭的历史局限性,吴宗宪也提出了自己的批评。在他看来,切萨雷·龙勃罗梭犯罪学的主要缺点是过分迷信实证方法,认为所有问题都可以这样阐明,把复杂的犯罪问题简单化,从而得出片面的、简单化的结论;二是一些具体观点和研究方法存在缺陷,对实证方法发现的结论性事实的解释存在简单化、绝对化的错误。这些缺陷与当时整个科学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切萨雷·龙勃罗梭只能将现有的一般科学方法论和基础理论运用到他的犯罪学研究中,而不能要求他超越当时的科学发展水平。切萨雷·龙勃罗梭的这些历史局限性并不能影响其在犯罪学史上的历史地位。

(《论罪犯》,[意])塞萨尔·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凤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