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教师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过处罚。
3.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体检合格(符合福建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5.符合保送毕业生条件并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已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应在2065 438+02年7月365438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部门招聘人数、专业学位等条件
社会历史学院1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代史,
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2010、2011、2012全日制研究生;2.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3.硕士生30岁以下(0982年65438+65438+10月65438后出生+0),博士生35岁以下(0977年65438+65438后出生+0);4.本科专业必须是历史教育。
第三,招聘流程
(1)信息发布
经上级部门审核后,相关信息将在福建人事网、福建师范大学招聘网、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2065438年4月17日至2065438年5月2日+07: 00期间登录福建师范大学招聘网站,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系列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个人身份证,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期间。填写网络材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如果您没有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您将不会首先被审查)并完成在线注册。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申请人留下的联系方式要准确,保持畅通。
2.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初审。试用时间为4月25日2012至5月4日2017: 00 pm。初审结果可在福建师范大学招聘网“报考记录”模块查询。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65438年5月5日至2065438年5月7日+07: 00登录福建师范大学下载打印准考证。
4.根据费[2007]196号文规定,来校参加笔试,收取报名费8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恕不退还。
(3)考试和评估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 1,方可开考。不足3: 1的,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开始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1.笔试(历史基础知识),按百分制计分。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 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 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由试讲和回答问题组成,满分为100分,通过面试的分数为70分。
(1)试讲:考生根据考核组提供的教材进行授课和分段教学。
(2)回答问题。
面试前,学校会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如实提供个人身份证、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的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因故自愿放弃资格或不符合复试资格条件(含材料不足),报考该职位笔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综合总成绩:从面试合格者中,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总成绩。按照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1:1;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评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考核人选。
(4)体检
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的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主动放弃者,按考试、体检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由人员顶替。
(5)就业
1.根据综合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报学校研究批准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没有异议。我校已按有关规定到省公务员局办理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第四,相关待遇
1.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员工方可正式录用。就业后不得转到其他专业方向的教学岗位。申请继续深造,须符合《福建师范大学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任〔2009〕64号)文件要求,攻读博士学位应为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专业方向。
2.在校工作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符合学校引进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条件的,也可享受学校规定的相应引进待遇。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反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聘用者予以辞退。
2.申请人应支付往返交通、住宿和其他费用。
3.学校纪委和监察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4.联系人:郑老师、乐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福建师范大学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