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学范式
新史学的发展旨在克服传统史学的局限性,因此其范式特征与传统史学有很大不同。
新史学反对单纯的“政治史”和“精英人物史”,主张对历史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综合考察,从整体上把握历史,从而极大地拓展了研究领域,不断更新研究主题。战前一直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史,战后在法国和美国逐渐衰落,之后在英国和德国(西德)。即使是政治史著作,与弗兰克时代相比,在结构和方法上也有了明显的变化。战前已经揭示出来的社会经济史,战后发展很快。比如经济社会史、文化社会史、结构社会史是从社会史中分离出来的,大众文化史是从文化社会史中分离出来的。从广阔的社会史中,逐渐分离出城市史、乡村史、企业史、家族史等等。这些划分或是由于研究对象更加细致,或是由于与其他学科的渗透和交融。
此外,由于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融合,出现了一系列新的交叉学科,如计量经济学、心理史学、历史人类学、人口史、生态史、历史地理学等。这说明新史学反对传统史学与其他学科相隔绝的传统,主张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广泛结合。
新史学也反对单纯的“事件史”,主张对历史进行深度的、结构性的研究,重视探索变化相对缓慢的历史现象和层次。
新史学也反对叙事史学,重视研究方法的创新,重视理论概括和解释,努力提高历史理解和解释的准确性。
新史学家一般使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创造了大量新的研究方法,如模式比较法、回归分析法、家族重建法、系统分析法、结构-功能法、口述法等。由于新方法的使用,史料的范围大大扩大,不像传统史学那样局限于官方文字资料。[1]罗宾逊:《新历史》,商务印书馆,1989,第3页。
[2]同上,第9页。
[3]同上,第15页。
[4]同上,第70页。
[5]今天的年鉴学派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派,它可以被视为一种运动、一种潮流或一种范式。“新史学”一词是第三代编年史学派的勒高夫在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的。此后,人们常称之为“年鉴学派的新史学”。这里所说的“新史学”是广义的。
[6]布洛克:《史学家的技巧》(又称《为史学辩护》),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第39页。
[7]费弗尔:《为历史而战》,Paris 1953,第22页,转引自孟瑶:《法国当代史学主流——从年鉴到新史学》,香港三联书店1988,第47-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