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省长治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本次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9名。专业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设置。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长治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

1.拥有中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30周岁(1988年8月1后出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必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经介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2019年未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生,不得以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明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被认定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用人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人;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第三,介绍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批准聘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至8月11日(上午8:00-下午12: 00,下午15: 00)。

(2)报名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鹿城区宣传文化中心1楼(鹿城区中华街138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同时报或改报。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初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近期一寸正面红色背景照片三张。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注册证明(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2019届毕业生须在19年9月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未提供者取消引进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需出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文件和材料。以上所有文件必须提交原件并提供A4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证件(证书)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书)不符合拟报考岗位条件,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注册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介绍的全过程。

(5)按要求填写《长治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2019(附件2,可在www.lc.gov.cn鹿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

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即兴发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礼仪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打分,当场突出重点,当场宣布。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4)同岗位末位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面试测试。

(5)面试人员必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身份证应与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致)。缺少证件或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未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数的,直接进入体检。

3.身体检查

(1)体检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1: 1,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检查和评估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和考核,主要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本人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5.确定引进人员的名单

综合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提出初步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区委批准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6.公告和宣传

拟引进人员名单通过鹿城区人民政府网、鹿城新闻、鹿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雇佣批准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不影响引进的问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区人社、区财政、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长治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审批表》。对反映引进影响的问题并找到证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因取消资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从该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当没有替代人选时,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适当的程序,以填补引进人选。

四、管理措施

1.对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录用的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引进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必须在鹿城区工作服务满5年。

4.服务期满前放弃引进资格并辞职的,视为不诚信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并记入个人档案。

电话:0355-6779199

监督电话:0355-67791100355-6912380。

本机构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过程中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特别说明:本次公开推介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种机构的招聘培训班和刊物都与此介绍无关。建议考生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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