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定额的编制原则
编制施工定额应遵循以下原则:
(1)确定定额水平应贯彻“平均先进”的原则。定额水平是定额的核心。所谓定额水平,就是定额规定的劳动量的消耗标准。定额水平与劳动生产率水平成正比,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定额水平反映了社会生产力水平,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建筑定额作为建筑企业组织生产和按劳分配的重要工具,其水平的确定应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材料消耗;有利于正确考核和评价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有利于加强施工管理。
所谓平均先进水平,就是在正常的建设(生产)条件下,通过努力,大部分生产者能够达到或超过少数生产者能够接近的水平。
(2)配额结构简洁适用。所谓简明应用,是指定额结构合理,固定步长适中,文字通俗易懂,计算方法简单,便于群众掌握和使用,具有多种适应性,能在较大范围内满足不同情况、不同用途的需要。简洁和应用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坚持简明应用的原则,主要解决四个问题,即:合理的项目划分;步长合适;文字通俗易懂,计算方法简单;章、节的编排要便于基层单位使用。
(3)专业化群体相结合,主要是专业人员。编制施工定额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工作。它要求参与定额制定的人员具有丰富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它需要专门机构进行大量的组织工作和协调指挥。贯彻专业与群体相结合的原则是定额质量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