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包括哪些科目?
坏账损失是指已经确认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应收账款应确认为坏账损失:?
(1)因债务人公司注销,按企业法清算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死亡,无遗产清偿,无义务承担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扩展数据:
坏账损失有两种核算方法:一种是直接核销法;第二种是津贴法。
直接转售
直接核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关于直接转售方式,还应该把握以下两点:
一是法律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第二,根据该法,如果已经核销的应收账款后来收回,应作两个会计分录,即先借记“应收账款”科目。
项,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然后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之前,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损失进行估计,同时形成坏账准备,然后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核销的应收账款以后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售额百分比法。
应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即坏账损失的估计)分为首次计提和后续计提两种情况。首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
例:(1)2008年末计提坏账准备20万元。
借方:资产减值损失20万。
贷款:坏账准备20万元
(2)2009年6月发生坏账2.2万元。
借:坏账准备22000
贷:应收账款22000
审计方法
确认审计
1.严查坏账损失是不是因为应收款项的内容,全部计入应收款项,造成人为的“坏账”。
2.有没有逾期三年以下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现象?
3.是否存在虚假坏账损失?比如,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虚报销售收入,造成虚假应收账款,未及时清理,已暂停三年以上,造成名义上的坏账损失。
抽取审计
审计中,下列项目按规定不应纳入计提范围:
1,计划重组应收账款;
2.与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3.其他逾期账款,但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此外,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及预付票据不能直接计提坏账准备。虽然应收票据属于应收账款,但是应收票据的坏账风险相对较小。
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即使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也只能在应收票据的面值转入应收款项后计提坏账准备。
处理审计
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用于坏账准备的提取和核销。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核销坏账损失时,应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但在会计实务中,有的企业为了简化核算,收回已确认的坏账损失,会计分录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坏账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已确认的坏账损失后期收回的,应先恢复应收账款明细,再在银行存款中增加收到的资金,减少应收账款。
这样,一方面便于分析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反映债务人重新树立信誉的愿望,另一方面也使“管理费用”和“坏账准备”的核算更加清晰,审计中应纠正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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