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鱼典故

乌龟的典故:

首先,抓住丁羽

据《左传·弓玄四年》记载,公元前605年,郑元年,有一天,郑国大夫子贡带着儿子一家人去上朝。突然,子贡的食指莫名其妙地颤抖了一下,他对儿子的家人说:“以前我手指颤抖的时候,都表示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今天好像有好吃的。”入朝后,他们真的看到厨师杀巨龟,并不觉得好笑。子嘉把这件事告诉了郑。乌龟煮熟后,郑把乌龟肉分给了所有的大臣,但没有给子贡。这本来是一句玩笑话,子贡却觉得自己伤了面子。一怒之下,伸手在装甲鱼的锅里蘸了点汤,尝了尝就走了。所以后人称之为“染指丁”。

第二,霸王别姬

抗战前夕,京剧大师梅兰芳在徐州上演《霸王别姬》,轰动全城。演出结束后,主人举行了告别宴会。桌子上有一盘菜。几只甲鱼浮在白瓷盆里的汤上,爪子张开着。盆底是鸡块。用筷子一夹,甲鱼的壳、壳、肉马上就分开了,口感像鸡蛙,鸡块脆如豆腐,入口即化。梅先生一连吃了两只乌龟,称赞不已。他问服务员这道菜叫什么。答:《霸王别姬》。客人们听说后,都很惊讶。原来龟与别,鸡与妾谐音,龟鸡为“妾”,笑得那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