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保护方法研究?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历史建筑已经不能满足新的生活方式。许多历史建筑脱离了不断发展的城市脚步,以静态孤岛的形式存在于城市的重要位置。根据历史建筑的不同问题,综合考虑旧建筑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试图从建筑文化和历史的角度分析和解决现状问题,以增加未来建筑的活力,达到动态保护的目的,使历史建筑重新融入现代社会的节奏,继续发挥其价值,服务于社会。

自古以来,人们使用建筑有两种基本方式——新建和再利用。中国拥有世界上最长的连续不间断的独立体系,中国的历史建筑遗产保护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梁思成先生研究首都北京的保护。然后,在经历了80年代无序的城市建设之后,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的历史文化保护正式成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接下来的20年里,许多历史文化名城都做了保护规划,制定了各种保护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国历史建筑保护的理论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不少渗漏问题。

一,我国历史建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65438+最后只能以孤岛的静态形式站在城市的重要位置。2.历史建筑保护的独特性在历史建筑保护过程中,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片面保护传统建筑遗产,忽视现代建筑和城市肌理。其结果是传统建筑遗产脱离城市,城市景观特色不连续,城市缺乏保护区域整体环境的理念。3.建设性破坏在历史建筑保护实践中,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修建了大量的“古玩一条街”、“假古玩”等项目,导致后来的历史文化氛围遭到破坏。不仅经济效益没有达到,原有的文化环境也被破坏了。4.模仿重建也是为了商业旅游的发展。很多城市没有历史建筑就重建模仿。有的重建中国古建筑,有的模仿外国建筑,造成了巨大的文化破坏和城市环境破坏。这样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可以说是本末倒置。

二是国外历史建筑保护方法的理论研究

1.国外历史建筑保护新方法及案例19世纪到20世纪60年代,西方发现的珍贵历史建筑都是通过冷冻来保护的。然而,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在历史建筑保护中强调连续性和可持续发展,这也体现了动态观。西方国家在1976的内罗毕提案和1979的澳大利亚巴拉宪章中明确提出了“改造再利用”和保持历史街区的连续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可持续规划”、“滚动发展”和“控制性规划”等具有鲜明动态性的规划理念已被规划界普遍接受。在旧城保护中,普遍提倡“循序渐进”的改造方式。20世纪60年代,由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其城市景观受到严重冲击,大量历史建筑被拆除重建,城市历史建筑的生存状况堪忧。在参考了欧美先进的文化保护制度后,日本也开始实行自己的登记制度。保持遗产贴近日常生活,复兴城市历史环境,将传统建筑与周边环境融合,形成历史区域,划定保护区。登录系统对于建设高品位的城市和宁静美好的家园具有重要意义。法国历史建筑受国家保护,不允许拆除。主要的复用方式是重构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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