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玉石的起源
在说毕的具体情况之前,我们不妨先叙述一下关于毕的民间故事:一、我国春秋时期,楚人卞和曾在山里得到一块粗糙的玉石,送给李王,李王让玉工鉴定是石头,因欺君之罪,将左脚打断。武王即位后,卞和再次献玉,但还是因为欺骗君主而砍掉了右脚。文王即位时,卞和抱着玉在景山脚下哭。文王派人去问他,他说:“我不难过,只是对不起宝玉,所以取名石头,我是个有德之人。”文王命人斩之,得宝玉。因此,它被称为“何石碧”。另一个是战国时期德楚与,王“写遗书给,愿以十五城邀夷弼”,赵弱时,怕给弼,得不到城,蔺相如自告奋勇随弼而去。他说:“如果城池进了赵国,毕就留在秦国,如果城池不进,我愿意彻底回到赵国。”后来蔺相如去找秦显弼,见秦王无意赔偿城池,便想办法取回原玉。参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后来,人们用“把玉还给赵”这个典故来形容物归原主。还有的人有礼物,但是不收就还,比如感谢、回赠、孝敬等等。
所谓毕,《尔雅·石齐》指出:“肉好一倍,谓之毕。”邢玉书:“肉,边,好,洞,边比洞大一倍。”玉的形状很清晰,就是玉呈扁圆形,中央有一个圆孔。与此器类似的,还有玉雕和玉环。三者的名字是由中间圆孔的大小决定的。大洞是玉雕,小洞是玉雕。戒指的孔径等于玉石部分的边缘。关于它的起源和发展,众说纷纭,可以概括为:一种认为墙来自于环,首先是装饰品;认为毕源于人们崇拜日月神祗的世界观。笔者认为,玉的形成,无论是源于环,还是受日月浑圆的影响,都与人的形象思维密切相关。所谓形象思维,是指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特别是在奴隶社会发展时期,使玉器和玉器具有了神灵和迷信的色彩,成为人们权力和等级的象征,并享有圭、张、砚、璧等礼器,以显示其高贵的地位和财富。《李周考公基》载:“玉九寸,诸侯享帝”,说明了君王用玉的严格规定。另外,玉是祭祀祖先的,人死后用玉陪葬。在战国乃至秦汉时期的墓葬中,都有玉葬的习惯,可见墓主人是有一定地位的。正如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谈到印度人的财产观念时所指出的,“他生前认为最珍贵的东西,已经成为死去的主人的陪葬品,供他在阴间继续使用。”这一点可以从1972年陕西凤翔南指挥乡殷墟穆浩墓和秦墓出土的两件大型玉石宝石(一件直径为19cm,另一件直径为29.7 cm)中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