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胶州的历史典故

胶州古代人口发展缓慢。鸦片战争前一百多年人口增长相当迅速,年均增长1.4‰。建国前后人口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70年代后,人口生产失控状态结束。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口素质不断增强。

人数

人口记录始于明朝。1586(明万历十四年),18474丁,约九万人。明末清初,人口减少到1.653(清顺治十年),1.3848,约7万人。1711年(康熙五十年),18097年,约9万人。1713年,清廷规定:“新人为盛世而育,永不赋”。此后人口统计大大增加到1836(道光16年),106350,约50万人。1919(民国8年),总人口510526。到1944,总人口达到7127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胶州人口发展迅速。1949-1987这38年间,人口增加了24万,平均增长率为11%。其中1950-1957,人口八年增长6.9万。1958-1961年,人口逐年减少,四年间减少了4.2万人。1962-1972期间,经济开始好转,人口呈快速增长趋势。11期间,人口增加了12.8万人。1973-1987期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增长速度放缓。在15期间,人口增加了8100。

人口分布

民国以来,人口密度逐渐增大。1919(民国8年),平均每平方公里195人,每平方公里1949人。1987年每平方公里546人,分别是1919和1949年人口密度的2.8倍和1.5倍。

胶州北部平原占全市面积的49.5%,1964年普查人口为28480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7%,平均每平方公里462人,高于全市平均63人的密度。1987人口为414268,占全市总人口的60%,平均每平方公里672人,高于全市平均密度126人。

南部丘陵地区占全市面积的50.5%,1964人口普查人口为218038,占全市总人口的43%,平均每平方公里374人,比全市平均密度少25人;1987人口为27296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0%,平均每平方公里434人,比全市平均密度少112人。

从65438年到0964年,城镇人口为38057人,占总人口的7.6%;农村人口464788人,占总人口的92.4%。10年后,城市人口年均增长不到300人。1978以来,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城市人口大量增加,达到1987,人口6864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年均增长2673。

3.人口变化

人口变化分为自然变化和机械变化:

民国时期,胶州人口呈现出高出生率、高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明显改善,人口死亡率总体趋势逐步下降。进入70年代后,死亡率稳定在6‰左右,增长趋势与出生率基本一致。从1949到1987,有两个生育高峰和一个生育低谷。从1952到1957,出生106284人,死亡40088人,是第一次婴儿潮。1958 ~ 1961年,人民生活困难,营养不良,生育率低,死亡率高。四年出生36642人,死亡44292人,减少2250人。1962-1970,第二个出生高峰出现。9年出生183551人,死亡47162人,自然增长136389人。七十年代以来,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人口出生得到有效控制。从1974到1987,133150人出生于14年,年平均出生率为14.7‰;自然增长76703人,自然增长率为8.47‰。

机械的变化明代洪武至永乐时期,云南、山西等地的移民迁入胶州,设置了200多个村落,是明清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有计划的人口迁移。民国时期,遇灾荒,佃农和破产农民往往逃往外地讨饭,或在东北三省谋生,俗称“去东”。当情况好转时,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建国后,胶州外来人口比移民还多。从1954到1987,迁出人口为441705,迁入人口为356975。其中1954 ~ 1979,26年迁移人数为95261,年均迁移减少3664人;从1980到1987,年均净增人口1316。

四个民族的组成

胶州自古以来就以汉族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定居胶州的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增多。从65438年到0953年,有6个少数民族(回族)。根据1964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502845人,其中汉族502802人,占总人口的99.99%;少数民族43个,占总人口的0.01%。少数民族中,回族25人,满族5人,高山族4人,朝鲜族3人,壮族3人,蒙古族1人,苗族1人,维吾尔族1人。在1982的人口普查中,有12个民族,比1964多了4个民族(水族、藏族、锡伯、达斡尔),少了1个民族(维吾尔族)。总人口656096人,其中汉族655878人,占总人口的99.97%;少数民族人口增加到218人,占总人口的0.03%。少数民族中,回族88人,满族87人,朝鲜族24人,蒙古族7人,壮族3人,高山族3人,水族2人,苗族1人,藏族1人,锡伯族1人,达斡尔族1人。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相对集中。1985年,有130个少数民族。其中112人分布在交城镇,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6%;其余18人分布在三官庙、大庄、冷家村、北王竹、小马湾、南杜村、普济。

五性别构成

民国时期男性多于女性,1929 (18),男性299685人,占总人口的54.87%。女性246476人,占总人口的45.13%。1944中,男性374521,占总人口的52.55%;女性338234人,占总人口的47.7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口性别比的变化分为两个阶段。从1949到1969,女性略多于男性。65438 ~ 0949,男性220775人,占总人口的49%;女性229781人,占总人口的51%。从1970到1987,男性略多于女性。65438 ~ 0987,男性34.97万,占总人口的50.9%;女性337536人,占总人口的49.1%。

六岁作文

根据人口普查数据,人口的年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1982年与1964年相比,0-14岁人口比例由41.1%下降到30.5%,65岁以上(含65岁)人口比例由3.9%上升到5.9%,人口年龄中位数由20.65438。人口的年龄构成从“年轻”转变为“成年”。人口的社会负担系数明显下降。与1982中的1964相比,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由55%上升至63.6%,依赖人口(0-14岁及65岁以上)比例由45%下降至36.4%。人口的社会负担系数从1964的81.7%下降到1982的57.3%。1.2劳动人口年平均筹得1,1.7劳动人口年平均筹得1在1982。

七姓构成

从65438年到0985年,共有463个姓氏,其中有3个复姓,分别是东野、颛孙和澹台。

有王、刘、张、李、赵、孙、高、宋、周、江、杨、陈、韩等13个姓氏万余人。

5000多人的姓氏有12个:余、马、郭、徐、冷、崔、朱、杜、薛、吴、魏、郑。

千余人的姓氏有匡、迟、纪、贾、臧、胡、陆、董、叶、秋、范、傅、黄、隋、萧、庄、袁、潘、关、匡、任、、栾、冯、战、孟、曹、法、毛、乔。

500多人的姓氏有窦、蔡、宁、辛、刘、曲、钟、邹、耿、段、何、谭、苗、成、尧、贤、宝、郝、秦、郭、边、邵、雷、陆、吴、关、齐、姜。

100多人有泰、燕、旦、苟、商、胡、兴、敬、仲、车、徐、齐、别、滕、屠、陆、居、公、文、毕、陶、戴、方、朱、牛、沛、唐、朱等姓氏。

50人以上的姓氏有岳、顾、贺、明、盛、楚、范、门、倪、苏、秋、康、边、连、阚、丛、伊、泰、勺、将军等20个。

十余人的姓氏分别是文、英、纪、山、左、惠、郎、詹、文、张、建、义、迟、颜、钱、朝、华、公、贞、申、洪、丛、太、苗、霍、斯、熊、楚。

9人以下的姓氏是宝、狄、马、罗、李、义、元、敬、姜、娄、柯、易、文、钟、项、倪、邵、雍、白、冯、容、林、金、云、桑。业、桥、流、洼、颜、、石、韩、罗、莫、嵇、罡、胡、闯、魏、晁、冯、窦、翁、童、嵇、于、萧、盛、王、隗、何、欧、陈、翁。卓、粘、竹、罡、钱、昌、染、易、曲、达、糜、婷、孔、子、居、朴、仲、颜、糜、朱、能、蔡、萧、陀、艾、荆、贺、荀、率等。

8.就业构成

胶州人自古以来主要从事农业劳动。民国时期,农业人口超过90%,非农业人口不到9%。建国后,工商等行业稳步发展,农业从业人员比例逐渐降低。1982年,劳动人口为343619,占总人口的52.4%。八种职业中,农林牧渔业劳动者占劳动人口的比例最大,占78.6%;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及相关人员次之,占12.5%;商业工作者和服务工作者的比例较低,两类专业人员仅占劳动人口的2.7%。

九种身体素质

建国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在35岁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口的身体素质不断提高。人口死亡率特别是婴儿死亡率比建国前明显下降,老年人寿命明显提高,延长了人口寿命。1981岁,平均预期寿命70.84岁,其中男性69.30岁,女性72.35岁,均高于省级水平。1964中,80岁以上老人1495人,其中90岁以上29人;1982年80岁以上老人4487人,其中90岁以上老人257人。幼儿身体素质明显提高,身体发育正常,身高等健康指标逐步提高。1988儿童健康体检中,检查范围0-7岁儿童12127人,实际调查儿童9160人。有8236名儿童的身长达到或超过平均水平(九市国家标准),占受检儿童的90%。体重达到或超过平均水平的有8392人,占受检儿童的92%。

十大文化素质

民国时期,95%以上的人口是文盲或半文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迅速发展,各级教育人口大幅增加,文盲、半文盲大幅减少。1964年,全县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154951人,占总人口的30.81%。其中,大学学历312人,高中学历2466人,初中学历11348人,小学学历140825人。文盲有211119人,占总人口的41.98%,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有401596人,占总人口的66548+0.98%,其中,1065566文盲半文盲169378人,占总人口的25.8%。其中男性52542人,占文盲半文盲人口的31.02%;女性116836,占文盲半文盲人口的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