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和普通业务公文综合培训的作用
一、法明指挥、指挥工作
许多正式文件的语言在不同程度上规定了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的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公文、法规、规章、规划、决策文件,往往是发布法规、规章,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达领导意图和决定,履行领导和管理职能,安排、指挥和指导工作的载体,具有肯定法令、传达政令、指挥和指导工作的功能。
第二,联系公务,沟通信息
机关、团体、单位联系公务、沟通信息的渠道有很多,但公文是重要的、主要的渠道之一。各级各类机关、团体、单位,无论是同一系统的,还是不同系统的,都经常用公文相互联系事宜,讨论工作,共同解决问题。没有公文,就无法更好地协调上下左右,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在信息工作越来越重要的当今社会,机关、团体、单位往往依靠它来交流信息、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工作;有了它,就可以把民情、社会动向等重要情况反映给领导和上级,从而到达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第三,宣传教育,引导舆论
机关、团体、单位为了发动群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经常利用下行公文、会议报告、专题讲话等正式文件宣传情况、宣讲政策、提出任务。它往往被视为一种重要而特殊的舆论工具,凭借公文特有的权威性和自上而下可通达的传播渠道,能够正确引导舆论。同时,通过官方信息、调查报告、信访总结报告、信访分析报告、议案建议等方式,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的工作进行舆论监督,促进机关高效廉洁工作。
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重要文件,或者把一些重要文件迅速直接地传达给基层,都是为了达到上述目的。
四、记录,即凭据。
公文往往是领导意图和决策的载体,所以往往是执行公务、安排工作、解决问题、处理事务的依据。比如上级的政策通知,下级就知道怎么执行;根据一个请求,丘级机关会做出相应的答复;双方签订经济合同时,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会相应地得到明确;资格证书本身就是具有直接效力的证书。
公文永远是公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单位工作的历史见证。很多公文在实用效用消失后,仍然具有历史效用和档案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