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替代

到了清代,除了十位王子和两位郡王,其他王子或郡王都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再降一级或多级(通常是一级)。如果王子是王子,他的儿子只能继承郡王的爵位,然后依次下降。分别是:和硕王子,和硕王子的世子,多罗郡王,多罗郡王的长子,多罗贝勒,孤山贝子,分恩镇公爵,分恩镇公爵,分恩镇公爵,分恩镇公爵,一等镇将军,二等镇将军,三等镇将军,一等辅国将军,一等辅国将军。报效国家的三级将领,也是骑云校尉的冯恩将军,冯恩将军,还有闲散宗室(闲散宗室,皇帝为了区别于庶人,在乾隆四十七年赏赐他们四品高帽和四品武职辅役的荣耀),但后来的将领头衔一般不是降级一级,而是一等,一等, 只是降级的爵位同时是一等二等,四公也是降两级(分为甄国公和伏国公,但两者有区别)。 这还仅限于继承父亲爵位的人,其他兄弟就没那么幸运了。主室不授八品,被妾(舒福晋)授镇二级上将,辅国二级上将。

乾隆三十九年(1774),皇帝颁布敕令,对爵位的继承进行了松绑,即每一代太子爵位都落到甄国公,郡王八分不到甄国公,贝子八分不到傅国公,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