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寺镇的历史沿革

相传大明永乐初年,四条河流在此汇合,故名泗水,后改名大寺。

民国元年(1912),台县设8市40乡,大寺乡是其中之一。

16年,建立县乡,设大寺为乡,属泰兴县管辖。

18年至民国3年初,大寺乡隶属于太县第三区(塘湾)。

民国23年,大泗设镇,属泰县二区(庙巷)。民国36年,为适应对敌作战的环境,大寺暂划为泰兴县管辖,设立大寺区。

民国38年6月泰兴县解放,7月建立12区。同时撤销大寺区,设立大寺镇,隶属宣堡区。

1950年5月,泰州、泰县合并为泰县,增设大寺区。同年,5438年6月+10月,泰县、泰州被分,大寺区辖1镇、14乡。1镇为大寺镇,14乡为瓦火、斯隆、马爽、陈二、曹禺、朱利安、曹河、戴白、龙河、初叶、郏捷、南塘、彭三、山野。

1956年2月起,区与乡合并,大寺设为乡,隶属张店区。

1957 10,泰县完全撤区并乡,大泗仍为乡。

1957 11年6月,成立曹禺乡,次年5月撤销,并入大寺乡。

1958年9月22日实现人民公社,政社合一。大寺乡改为大寺人民公社,当月并入张店人民公社。

1959年3月,从张店人民公社划出,仍建大寺人民公社,属泰粤二次合并后的泰州县。

1960年2月,泰州县由36个人民公社改组为33个人民公社,大寺是33个人民公社之一,辖15个生产大队(大寺、石庄、乔叶、乐康、马龙、大马、陈曦、陈中、活宝、陈一、宜创)。1962年6月泰县、泰州划分时,大寺人民公社属泰县管辖,全社会划分为30个大队,198个生产队。

1976中,大马大队第一生产队和乔叶大队第五生产队分别被分成两个生产队。大寺公社有30个大队,200个生产队。

1983年7月,政社分立,大寺人民公社更名为大寺乡,辖大寺、晓庄、三星、石南、石庄、乔叶、乐康、金龙、马骁、大马、北田、周多、陈蓓、三岗、陈中、晨曦、漕河、曹禺、未来,等等。

2000年夏,大西撤乡建镇。

2001年3月,行政村合并,大泗镇辖大泗、石庄、乐康、马龙、大马、北港、陈二、曹禺、前进、瓦陈、瓦庄、火包村12个村,200个村民小组。

2002年,大寺镇成立大寺社区。

2008年9月,姜堰大寺划归高港区代管,2009年大寺镇正式划归高港区管辖。

2011110泰州市将与集镇相邻的胡庄镇杨颖、鱼枷、鲁垛三个自然村纳入大泗镇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