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包拯真的存在吗?
是真的!包拯是北宋仁宗天盛五年(1027)申科进士甲科。先任建昌知府,后任天长知府,颇有建树。任职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到北京,他被任命为御史监,后改为御史监,成为“言官”(任何行为不当或违法的官僚都可以被弹劾)。为了惩治贪官污吏,宋仁宗庆四年(1044),他给宋仁宗寄了一份《乞别拿贿赂官》,认为廉洁是人的楷模,受贿是“贼”。包拯七次上书将王魁调离江西,揭露其“心如蛇蝎”祸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用制度。从祐二年(1050)到祐三年,包拯智鉴院三次弹劾张耀祖,称其为“满清之秽,天朝之魅”,并审理了令朝野震惊的恶魔冷情冒充王子的诈骗案。宋仁宗嘉祐二年三月(1057),包拯被任命为开封府尹,嘉祐三年六月离任,前后仅一年多。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素有顽固性之称的开封府被管理得有条不紊。敢于惩治达官贵人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开封官员的嚣张气焰,及时惩治诬告刁民者。宋仁宗六年(1061),他进入“二府”,成为北宋最高决策机关的一员后,衣、食、器仍“如衣”,是中国古代清官的典型代表。正如民间谚语所说,“如果你不能达到关节,你会有阎罗保持旧。”包拯很严肃,很少微笑,人们用“黄河清”来比喻包拯的微笑。与包拯同朝为官的欧阳修、司马光,甚至后世的朱、等都对包拯有过正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