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航服务史上,中国是如何参与lcao的建立的?

第一阶段(1949 -1978):

1949 165438+10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领导下,在空军指导下,成立民航局。

165438+10月9日,两家航空公司起义。

中华航空公司总经理刘静怡、中央航空公司总经理陈卓林领导其在港员工光荣起义,率领12架飞机返回京津,为新中国的民航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技术力量。

1950新中国民航成立时,小型飞机只有30多架,年客运量只有10000人,运输总周转量只有157万吨公里。

第二阶段(1978 -1987):

10月9日,邓小平同志指示要从经济的角度管理民航。1980 2月14日,邓小平同志指出:“民航必须企业化”。同年3月5日,中国政府决定将民航从军队编制中分离出来,将中国民用航空局由隶属空军改为直属国务院,实行企业化管理。

这一时期,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主管民航事务的政府部门,是以“中国民用航空(CAAC)”的名义直接从事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业务的国家企业。

第三阶段(1987 -2002):

1987,中国政府决定对民航业进行改革,其特点是航空公司和机场分离。

主要内容是将原北京、上海、广州、Xi、成都、沈阳6个地区民航局的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相关业务、资产、人员分离出来,组建6家国家骨干航空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

第四阶段(2002-):

2002年3月,中国政府决定对中国民航业进行重组。主要内容有:

航空公司与服务保障企业联合重组于2002年6月65438+10月11民航总局直属航空公司与服务保障企业合并后正式成立。

由中国航空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中国南方航空集团、中国民航信息集团、中国航油集团、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六个集团组成。成立后,集团公司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脱钩,交由中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