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的历史有多长?

新余历史悠久。

在城市东北部的石碾山原始社会遗址中出土的大量石器和陶器表明,早在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祖先就在这里生活。

自267年三国吴宝鼎设新余县以来,其行政建制几经变动。

隋开帝九年(589),撤县并人武平县。

开十八年(598),宜春置新余郡。

唐武德五年(622年)撤县,分为新重庆东北的石屏县和县城西南的西梧州。

武德七年,废萍萍、西梧州,复新余郡。

唐天宝元年(742年),因传记有误,县名由重庆改为比兴,后被继承为比兴。

元朝贞元(1295),人口五万余户,升为州。

明洪武二年(1369),改为富县,属临江府。

明制清沿。

民国时期也是县建制。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0 ~ 1934),在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下,一大批革命根据地相继建立。

1930年5月,新余县苏维埃政府在梁山镇上木源村成立,辖东、西、南区。

1932年3月,新余、峡江两县苏维埃行政区合并为夏新县。

新增4个区:水口、凤城、东路、姚寺。

1934 10月,红军长征,苏区全部丢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然是县建制。

1949七月14,新余解放,隶属袁州区(专员公署驻宜春)。

1953年,新余县隶属南昌特区(袁州与南昌合并,称南昌特区,专员公署设在南昌)。

1957年5月,国务院宣布新的比喻改名为新余,一直沿用至今。

1958新余县隶属伊春区(机关由南昌迁至伊春,改称伊春区)。

1960年9月,为适应钢铁工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余县,成立新余市,省直管市。

1963年,因新余钢铁工业建设规模缩小,撤销新余市,恢复新余县,仍属伊春地区(后改称伊春地区)。

之后,新余的工业建设得以复兴和迅速发展,形成了以钢铁工业为主体的多门类工业体系。198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余市,宜春地区分宜县划归新余市管辖。

1983 10、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新余县辖区内设立渝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