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然气阶梯收费标准
第一、二、三档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和2.559元。
一、供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执行时间
(一)居民燃气
采暖季,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中心城区居民、低收入用户、贫困人口、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军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不作调整。第一、二、三档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为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低收入用户和贫困人口的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为每立方米1.96元。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军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为每立方米2.089元。
(2) CNG原料气和车用CNG气
供暖季期间,中心城区城市燃气企业调入的CNG原料气价格和CNG最高销售价格暂不调整。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仍为每立方米2.576元。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仍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每公斤5.420元)。
(3)工业、商业和集体用气
为缓解疫情对工商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供暖季最高销售价格推迟两个月。即2022+065438+10月和65438+2月,2023+10月至3月31,中心城区城市燃气企业供应的工商业和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为每立方米2.576元。
第二,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天然气调价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城市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燃气费清算和结算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城市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顺利实施。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服务于抗疫和稳增长供需。
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中心城市以外各县市燃气企业转让的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CNG销售价格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重庆停气一周(持续更新)